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科威特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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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科威特国埃米尔萨巴赫·艾哈迈德·贾比尔·萨巴赫殿下于2018年7月7日至10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习近平主席同萨巴赫埃米尔殿下举行了双边会谈,就中科关系深入交换了意见。两国元首高度评价两国关系取得的长足发展,并就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重要共识。

双方一致认为,1971年3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科威特国建交以来,政治互信不断增强,传统友谊持续加深,能源、经贸、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文化等领域合作成果丰硕,双方合作前景广阔。

基于两国传统友好关系和深化各领域合作的共同愿望,两国元首一致决定两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强调这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共同利益,也有利于促进两国的共同发展和繁荣。在此框架下,双方愿重点开展以下合作:

一、保持和加强两国各层级的交往和磋商,通过加强高层互访,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保持经常性沟通和协调,不断扩大共识,巩固和深化政治互信。

二、中方支持科威特国埃米尔萨巴赫·艾哈迈德·贾比尔·萨巴赫殿下为解决海湾危机发挥的主要、明确作用。

三、中方支持科威特国在地区问题上秉持的公正、建设性立场及在人道事业中发挥的突出作用,赞赏科埃米尔殿下作为联合国授予的“人道事业领袖”在人道事业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四、两国重申在涉及各自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问题上相互支持,强调坚持不干涉内政的原则。科威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的和平统一大业,支持中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

五、强调自由、开放、稳定的海洋对两国和平稳定的重要性,双方重申根据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和平解决纠纷,合法利用全球海洋。

六、科威特欢迎和支持中国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的倡议,将继续支持并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相关重大活动。中国赞赏科威特国在这方面采取的积极行动。双方愿进一步加强政策沟通,围绕中科共同编制双边合作规划纲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科威特“2035国家愿景”对接,深化中科在该倡议框架下的务实合作。

七、两国认为,产能与投资合作是双方务实合作的重要内容,愿加强发展战略对接,以科威特“丝绸城和五岛”开发项目为重要载体,结合各自优势,按照“政府指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商业原则”,以港口、铁路、公路、化工、制造业等领域为重点,持续推进产能与投资合作,不断提升两国务实合作水平。

八、两国愿充分利用双方经贸互补优势,继续发挥两国经贸联合委员会机制的作用。推动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探讨建立完善平等的市场准入机制,扩大在福利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物流、通信等方面多种形式的互利合作,促进双边经贸关系全面发展。中方欢迎科方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九、两国认为,能源合作是双方务实合作的重要支柱,愿支持两国企业在原油贸易、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工程服务、炼油化工等领域进一步开展合作,加强电力、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

十、两国愿加强金融领域合作,就开展货币合作的可能性进行探讨,更多发挥本币在双边贸易和投资中的作用。两国将继续鼓励各自金融机构交流互鉴并互设分支机构,促进金融服务的对接,为双边贸易和投资合作提供金融支持。

十一、两国愿积极开展两国人民间形式多样的交流,加强在文化、教育、卫生、科研、旅游、新闻等领域合作,加强各自国家旅游宣传推广,鼓励更多学生赴对方国家留学,加强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智库等领域合作,增进两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十二、双方强调愿在互免持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人员签证基础上,适时研究签署持普通护照人员互免签证协定的可能性,便利两国人员往来。

十三、两国愿加强在安全、执法和反恐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加强情报和信息交流,开展技术合作和人员培训。

十四、两国愿共同努力,推动尽早建立中国-海湾合作委员会自由贸易区,加强在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框架下的沟通协调,加强中国同海合会国家及阿拉伯国家联盟的集体合作。

十五、两国一致认为,中科在许多重大地区和国际问题上拥有广泛共同利益,将密切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和多边场合的协调与合作。

十六、双方强调,联合国安理会改革问题需要各成员国协商一致,平衡推进,达成最广泛的共识,寻求“一揽子”解决。双方支持通过对话和政治谈判方式和平解决地区热点问题。

十七、科威特对中国在地区事务中所持的公正立场和发挥的重要作用表示赞赏,中国赞赏科威特致力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支持科威特在地区事务中发挥更加积极和建设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