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據港媒報道,11月11日,有超過70年歷史的香港“名人飯堂”鏞記燒鵝拉鋸5年的第二代爭產案,獲香港終審法院就終極上訴頒下推翻前判的清盤決定。
終審法院判決認為,鏞記母公司雖然在英屬維京群島註冊,也沒有香港業務,但附屬公司業務在香港,收入也來自香港,與香港有“充分聯繫”,並列出9大證明因素。
據香港《南華早報》報道,鏞記在1942年,由甘穗煇在上環創立。2004年,甘穗煇逝世,甘家長子次子爆發爭產案。
長子甘健成及二子甘琨禮接掌生意僅6年便鬧不和,甘健成不滿甘琨禮獨攬大權,於2010年向香港高院申請把鏞記清盤,但甘健成在2012年原審敗訴之前,突然猝死,由遺孀代為提出上訴。
原判認為,鏞記母公司在海外註冊,也沒有香港業務,法庭無權處理有關申請,原訟庭及上訴庭均告要求清盤的甘健成敗訴。
輸了官司後,甘健成的兩名兒子崇轅及崇軒離開鏞記,分別於天后和灣仔開設“甘飯館”及“甘牌燒鵝”,兩人都強調,不是做“鏞記第二”,而是“各有各做”,也表示兩人“絕對不是分家”,以後生意大了,可能會合作,而且兩兄弟感情融洽。
目前坐鎮“甘牌燒鵝”的,是在鏞記工作了30多年的燒味部主管黃群生。黃對甘崇轅相當肯定。
今年年初,甘健成遺孀提出“終極上訴”,11日上午,終審法院頒下判決,判定甘健成一方上訴得直,頒令母公司清盤,但輕判令暫緩28天執行,讓甘家兩子可以有機會達成協議,商討由甘琨禮一方購入甘健成一方股份條款。如果未能達成協議,清盤令就會自動生效。
一旦輕判令生效,法庭會委任臨時清盤人接管公司,臨時清盤人可能讓公司繼續營運,再按判詞指示分配資產。如果判詞沒有詳細列明資產怎樣分配,臨時清盤人有權決定將資產公開拍賣或出售,將所得現金按原有股份比例分配予各股東。
敗訴一方甘琨禮的兒子甘連宏表示,已經多次提出“公平的價格”,望買回對方(甘健成長子甘崇轅)股份,但對方一直拒絕。
甘連宏表示,調解至今,他們一方都是積極、主動出價,但對方拒絕接受。甘連宏拒絕透露出價銀碼,但強調是“公平價格”,對於是否會提高出價,他表示要和法律團隊商量再定。
甘連宏表示,對方尋求將鏞記清盤,“沒有考慮過會將阿爺70多年的招牌打爛”,相信對方是希望藉著清盤得到最高價錢,“是為了錢”,對方可能會對判決感到高興,但他們一方希望保護鏞記的招牌,所以一直樂於以公平價格收購對方所持股份。
甘健成次子甘崇轅則在接受港媒訪問時,表示對判決感到開心,但心情也很複雜,“沒辦法啦,私下解決不了,爸爸也不在了,但堅持幫爸爸取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