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綜合港媒報道,香港證監會9月11日向中信股份(前稱中信泰富)及其前主席榮智健在內的5名前執行董事展開法律程序,要求向4500名總投資者進行賠償。
對投資者隱瞞巨虧情況
據香港南早中文網報道,證監會11日下午發表聲明,已分別在原訟法庭及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對中信股份及其5名前執行董事,包括時任主席的榮智健、董事總經理范鴻齡、副董事總經理張立憲和李松興及執行董事周志賢,展開法律程序和研訊程序。
證監會表示,中信股份及該5名董事曾從事市場失當行為,在2008年就中信的槓桿式外匯合約投資的巨額虧損,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財務狀況資料。
中信泰富於2008年7至8月訂立多份累計期權合約,但澳元出乎意料急跌。不過,中信泰富在2008年9月12日發出的通函卻表示:“就董事所知,本集團自2007年12月31日……以來的財務或交易狀況概無出現任何重大不利變動。
證監會表示,公司董事在明知有巨額虧損情況下,仍然在9月中發通函,指財務狀況無重大不利變動,直至一個多月後,即10月20日公司突然停牌,發出盈利警告,才披露相關外匯合約,已造成8億元變現虧損和147億元公平值虧損。發出盈警後,股價由停牌前的14.52元,急跌五成半至6.52元。
另據《南方都市報》,其中两位董事早前因外汇风险事件当场辞职,次年荣智健宣布辞去主席一职。
证监会今年2月4日公告称,中信股份(前称中信泰富)财务部前助理董事崔永年于2008年在公司发出盈警之前,将其所持有的中信泰富股份几乎全部沽出,避免了承受约136万港元的名义损失。
購股4500人有望獲賠 涉投資額19億
證監會指,有4500名投資者於2008年9月12日至10月20日期間,買入中信泰富股票,他們有機會獲得賠償,或回復原狀、即退還買入股份的資金。回復或賠償金額可取決於多項可變動因素,包括每名購買者的購股價、購買者是否繼續持有有關股份或售股作價。
協助中信泰富小股東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對於索償金額,最少都要超過一百億元,甚至涉及數百億元。他提出了兩個計算方法,一是計算總外匯損失,二是參考中信當時停牌前約14.5元和復牌當日收市價6.52元的差價,由法院計算最合理計算方法。
涂謹申又說,證監只集中處理受中信2008年9月發出具誤導性陳述的通函影響而購入中信股份的4500人,但當時有更多本身持有中信股份的股東,因該通函而決定不沽出股份,認為這些股東亦應獲賠償,估計共涉及數百億元。關注中信泰富小組召集人葉桃輝則稱,當時在股東名冊上有約1萬名小股東。
據悉,2013年曾有200名中信小股東嘗試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損失,但最終不成功。
涂謹申表示,過去6年間多次與證監會開會,但對方不肯透露調查進度。
曾為四大紅籌之一
據港媒《文匯報》,中信股份(0267)前身中信泰富,曾是四大紅籌之一,是國家前副主席榮毅仁創辦的中信集團在香港的子公司,並由榮毅仁之子榮智健擔任首任董事局主席。
中信泰富2008年炒外汇损失155億元,震撼市場,一度臨近倒閉邊緣,後由母公司中信集團注資拯救。
中信集團在今年再進一步整治中信泰富,在3月底宣布將整體資産注入中信泰富,來港上市。
4月16日宣布,以2,865億元收購母公司全部資産,中信泰富並引入27個投資者,包括騰訊(0700)、周大福、馬來西亞富商郭鶴年等等,開創央企整體上市先河。上月並正式改名爲中信股份,新集團會從事房地産、金融、鐵礦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