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國寶大調查":十餘萬文物首獲"電子身份證"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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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春拉)記者從西藏自治區文物局獲悉,截至2016年5月,西藏已圓滿完成對包括布達拉宮、羅布林卡、薩迦寺、西藏博物館等在內的800餘處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可移動文物的數據採集、審核、驗收、上報等數字化建檔工作。目前,十餘萬件西藏可移動文物首獲“國家級電子身份證”,標誌著西藏“國寶大調查”階段性工作取得豐碩成果。

西藏是全國文物資源富集的地區之一,數量眾多、分佈廣泛。目前,西藏共有登記在冊的可移動文物收藏單位1295處,其中近9成為寺廟。

根據西藏文物區域特徵,此次西藏自治區可移動文物普查的年限為1965(含)年以前西藏曆史上各時代珍貴的宗教用品、藝術品、工藝美術品等;歷史上各時代重要的文獻資料及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手稿和圖書資料等;反映歷史上各時代、各民族社會制度、生產、生活的代表性實物等。

“西藏可移動文物收藏單位,特別是國家級單位,曾對可移動文物做了基礎性建檔工作。然而,很多文物的斷代、級別、定名等專業性較強的信息仍然缺失,所以我們此次在原有信息基礎上,按照國家可移動普查工作標準,做了更為細緻和全面的數據採集與建檔工作。”西藏自治區文物局副局長曲珍說。

2013年底,按照《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的通知》,為摸清全區可移動文物“家底”,西藏正式啟動了西藏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即“國寶大調查”工作。

據介紹,截至目前,西藏各級文物工作者已對西藏自治區內825處文物收藏單位的相關文物進行了包括名稱、類別、級別、年代、質地、外形尺寸、品質、完殘程度、保存狀態等14項基本指標的信息記錄。

數據顯示,截止到2016年5月10日,西藏上報至國家文物局進行建檔在冊可移動文物總數達105494件,年代跨度為石器時代至二十世紀中葉,其中一級文物2098件(套),佔上報文物的1.99%;二級文物有10356件(套),佔上報文物的9.82%;三級文物有42548件(套),佔上報文物的40.33%;一般文物有45261件(套),佔上報文物的42.90%;未定級文物有5231件(套),佔上報文物的4.96%。

記者了解到,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全國第一次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將於2016年全部完成。考慮到西藏作為中國可移動文物的重點省區,文物數量大、分佈較廣、交通不便等特殊情況,此次西藏“國寶大調查”工作還將持續常態化開展,並力爭在三年內基本完成區內所有文物收藏單位可移動文物的數字化建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