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已收缴野生动物3558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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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杭州3月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剑平)今天下午,浙江省林业局副局长陆献峰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说,全省已收缴野生动物3558头(只)、制品1144.1公斤,48个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实行疫情日报告制度。

截至3月5日,浙江省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殖场所、经营利用场所、野外活动区域等各类场所61096处(次),侦办刑事案件20起,查处行政案件77起,收缴猎夹、猎套等各类禁用器具2999件。

陆献峰说,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浙江林业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的部署要求,联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对重点区域、环节进行执法检查、打击违法、依法监测,坚决阻断可能的野生动物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据统计,目前,浙江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999家,繁育物种包括鸟类、兽类、蛇类、龟类等412种(包含动物园物种)。有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企业1070家,涉及物种133种(包含动物园物种)。

陆献峰表示,浙江坚决取缔非法野生动物市场,持续严厉打击乱捕乱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行为,打击非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的“2020雷霆行动”,已在全省形成高压态势;积极落实好地方配套规定,已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浙江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争取3月施行。

同时,浙江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等行为,一律禁止食用包括人工繁育、饲养在内的陆生野生动物,以食用为目的出售、运输、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等活动,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猎捕、出售、购买、人工繁育、进口陆生野生动物等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全面整顿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活动,依法清理许可证件及文书。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精神,浙江省对已取得合法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照的企业,由各地林业部门制定安置方案,对需关停并转型的企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陆献峰说,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浙江省将制定严格的审批条件和程序,建立健全科学评估机制,加大部门协作配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医药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