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盐湖债转股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将进入执行阶段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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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ST盐湖破产重整事宜又有新进展。1月20日晚间,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000792,下称“ST盐湖”)发布公告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下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将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但重整中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权(息)相关事宜尚未确定,公司将进一步充分论证。

公告提到,ST盐湖1月17日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西宁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标志着公司重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负责执行,管理人负责监督。

根据《重整计划》,将以ST盐湖现有总股本27.86亿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9.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6.47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27.86亿股增加至54.33亿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将向债权人分配以抵偿债务以及由管理人进行处置。

其中,约25.76亿股转增股票用于向债权人抵偿债务,剩余约7075.18万股转增股票由拟处置资产的承接方有条件有偿受让,受让对价优先用于支付重整费用和清偿部分债务。

具体来看,ST盐湖将债权划分为有财产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和普通债权四类。有财产担保债权的11.28亿元由公司予以留债清偿,留债期限为5年;职工债权3.38亿元由公司现金全额清偿,不作调整;税款债权21.6亿元用现金全额清偿,其中留存于青海省内税款部分的50%,将由地方政府在2020年内依法返还给公司。

普通债权组的债权总额为445.49亿元,涉及1072家债权人。普通债权人每家50万元以下的(债权)部分由公司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清偿;超出50万元的部分,非银行类普通债权人可选择按年限留债处理或债转股。若非银行类普通债权人选择以股抵债方式进行受偿,则按照13.1元/股的抵债价格获得相应数量的转增股票,即每100元普通债权分得约7.63股转增股票。

ST盐湖始建于1958年,于1997年在深交所上市,是青海省最大的国企,公司第一大股东是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青海省国资委。ST盐湖主要业务包括氯化钾的生产和销售、盐湖资源综合利用等。其中,钾肥板块设计年产能达500万吨,是国内最大的钾肥生产企业,被业内称为“钾肥之王”。

但由于近两年在金属镁一体化项目、PVC一体化项目、综合利用一、二期项目等项目上连续巨亏,ST盐湖2017、2018年连续两年净利润均为负值,合计亏损76.55亿元。公司股票已于去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19年业绩仍为亏损,ST盐湖股票将于2019年年报发布后暂停上市。

1月11日,ST盐湖发布公告称,公司预计2019年全年亏损432亿元-472亿元。这一数字直接刷新A股的历史亏损纪录。ST盐湖称,公司报告期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是破产重整进程中因资产处置预计产生的损失,初步预计对利润的影响金额约417.35亿元,此事项属非经常性损益。

1月20日收盘,ST盐湖报收于8.93元/股,上涨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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