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記者 馬婧妤)新三板市場分層實施已進入最後的衝刺階段。上證報記者從相關管道獲悉,新三板創新層企業名單將於近幾日公示,經過3個工作日的異議期後,進入創新層的首批掛牌企業名單最終確定,市場分層也將於本月27日正式開始實施。
據權威估算,首批納入創新層的新三板掛牌企業大約在900家左右。
按照“多層次、分步走”,需求引導、漸進分層的總體思路,新三板市場分層在起步階段僅將掛牌公司劃分為創新、基礎兩層,並將針對不同層級的企業給予差異化的制度安排。在遴選創新層企業的過程中,全國股轉公司要求入選企業必須滿足公司治理、合法合規性以及交易或者融資要求,在此基礎上,還須符合並行的三套標準之一。這三套標準分別側重公司的盈利能力、成長性、做市市值等三個維度。
5月27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分層管理辦法(試行)》(下稱《分層辦法》)正式發佈,明確新三板市場將自6月27日起對掛牌公司實施分層管理。
《分層辦法》發佈後,針對市場分層所需技術準備的第二輪測試立即展開,同時,擬進入創新層的掛牌公司於本月6日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分層支持平臺”完善了營業收入等資訊,以確保分層數據的準確完整。
上述支持平臺通過數據分析,可自動判定掛牌公司是否滿足創新層的准入及維持標準。不滿足創新層標準的企業,將自動劃入基礎層。根據權威估算,首批納入創新層的新三板企業大約在900家左右。
按照27日正式啟動分層的工作安排,創新層企業名單最晚也須在本月21日公佈,有異議或者自願放棄進入創新層的掛牌公司,將在公示名單之日起3個轉讓日內遞送異議申請,全國股轉公司視異議核實情況調整分層結果。
全國股轉公司相關負責人此前表示,掛牌公司分層的本質是風險的分層管理,其實現方式是制度的差異化安排,而所謂差異化的制度構建將是一個持續的過程,將在分層實踐基礎上不斷推進。
據悉,目前全國股轉公司正在根據分層條件下市場監管的需要,對掛牌公司資訊披露業務規則、股票發行業務細則、股票轉讓細則、主辦券商管理細則以及掛牌公司董秘管理辦法、掛牌公司治理準則等進行修訂,為創新層和基礎層掛牌公司創造適宜其發展的制度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