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富人狀告加拿大移民部門 勝訴可能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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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4日電針對4日媒體有關中國富人“抱團”向加拿大聯邦法院起訴加移民部門的報道,有分析認為,中國富人勝訴的可能性較小。

(小標題)中國富人聯名告狀

香港《南華早報》4日報道,多倫多移民律師蒂姆·萊希受1446名加拿大“聯邦投資移民”申請人委託,將於渥太華時間4日向加拿大聯邦法院法官瑪麗·格利森遞交訴狀。1446名委託人中,有1335人是在加拿大駐香港領事館遞交的申請。萊希說,這1335人全部來自中國大陸。

今年2月,加拿大政府在2014/2015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提出,鋻於現行的“聯邦投資移民”項目和“聯邦企業家移民”項目效果不理想,政府決定終結這兩個項目,提請議會批准。

加拿大移民部門數據顯示,截至去年7月底,共積壓了6.6萬份投資移民申請,其中5萬份申請來自加拿大駐香港領事館。

一名申請者說,自己符合原本的申請條件,為移民加拿大已準備多年,加政府說取消就取消,讓人無法接受。他們當中,有的2009年就提出了移民申請,有的已在加拿大購置房產,有的已將孩子送到加拿大讀書。

北京和中聯合投資諮詢有限公司總裁王力民分析,這些投資移民申請者遞交申請後都經歷了漫長等待,而目前要面臨資產重新配置、子女教育規劃打亂的棘手難題,又錯失了其他移民途徑。對於投資人來說,最大的損失不是金錢成本,而是時間成本和機會成本。

(小標題)為何取消投資移民項目

加拿大政府說,考慮廢除“聯邦投資移民”和“聯邦企業家移民”這兩個項目的主要原因是,通過這兩個項目來加拿大的移民對加拿大經濟的貢獻有限。

這兩個項目在加拿大移民體系中屬於商業移民類別,規定外國人向加拿大政府投入一定量的資金或在加拿大開辦企業,即可獲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居住一定年限後還可申請獲得加拿大公民身份。

按照“聯邦投資移民”計劃要求,外國人至少要擁有160萬加元(約合883萬元人民幣)的資產,並在5年間向加拿大政府提供80萬加元(約合441萬元人民幣)的無息貸款,便可獲得加拿大的永久居留身份。

但加拿大政府評估後認為,由一名投資移民投入的資金,政府需在5年後歸還,只是無償佔有其利息,而這些利息5年總計也僅為10萬加元(約合55萬元人民幣)左右。而且,不少投資移民來加拿大後申報的就業和投資收入低於加拿大平均水準,納稅金額也明顯低於其他類別移民。很多投資移民在加拿大購置房產、安排好子女教育後,本人長期在加拿大以外的國家經營業務。

因此,加拿大政府判斷,這些人花很少一點錢就能獲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並享受各種社會福利,對加拿大來說並不划算。

加拿大政府說,將在未來幾個月內出臺新的移民試驗項目,專注於吸引經驗豐富的商務人士,提高投資門檻,為加拿大經濟創造最大收益。

(小標題)狀告政府勝訴幾何

新華社駐渥太華記者李保東說,加拿大移民部門修改政策,並非針對中國移民。加拿大近年接收的外國移民數量每年遞增,去年已達到一個高峰,今年還在增加。

數據顯示,今年頭3個月,加拿大接收了7.59萬外國移民,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52萬人,幾乎翻了一倍。2006年以來,加拿大平均每年接收25.7萬名外國移民。2006年以來,加拿大外籍永久居民的允許入籍率高達85%,為世界最高。

新華社駐溫哥華記者江亞平說,這一千多名申請人狀告加拿大移民部門修改政策,勝訴可能性較小。

西南政法大學副教授和靜鈞接受媒體採訪時說,投資移民的法律性質是加拿大向全球不特定人發出的“要約邀請”,其形成法律契約權利義務關係在於加方受理申請人申請後、同意其移民時,而非在於申請書呈交至加方手中時,不是一申請移民合同就成立。由此來看,勝訴可能性不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