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裁決奧巴馬違憲使用“休會任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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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華盛頓6月26日電(記者穆東)美國最高法院26日作出裁決,認定美國總統奧巴馬2012年沒有經過參議院確認就任命政府高級官員的做法違反了憲法相關規定。這一裁決旨在約束總統使用“休會任命”權。

此前,奧巴馬引用憲法賦予總統的“休會任命”權,即憲法規定總統擁有在國會休會期間為填補高級官員空缺的暫時任命權,為自己的做法辯解。但26日美最高法院的裁決認為,當年奧巴馬作出任命時,參議院並沒有正式休會。

美國憲法規定,總統對聯邦政府機構官員的提名須由參議院批准後方能生效。但如果參議院處於休會期,總統可以動用“休會任命”權,臨時任命官員。奧巴馬2012年就是使用此項權力在未經參議院批准的情況下任命3名國家勞資關係委員會委員。

不過,就“休會期”這一概念的定義和界定,並沒有明確法律表述。最高法院認為,參議院宣佈休會才算進入休會期。

此間分析人士指出,美總統使用“休會任命”權的目的在於維持行政和立法機構之間權力的“穩定平衡”。而且,幾乎歷任美國總統都動用過“休會任命”權,尤其是當被提名者可能難獲參議院批准時。但如果此次最高法院裁決導致總統完全喪失“休會任命”權,奧巴馬之後的任期將會很困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