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據新華社28日報道,根據最新發佈的船舶登記辦法,船舶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進行國際登記不受“中方投資人出資額不得低於百分之五十”的股比限制。
根據船舶登記辦法,自貿區國際船舶登記主體為依據中國法律在自貿區設立的中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以及依據國務院自貿區相關方案設立的外商獨資企業和港澳台獨資企業。國際登記船舶僅限於航行國際航線及港澳臺航線。
辦法就提高國際船舶登記辦理效率提出了一攬子解決方案,避免辦證過程中,各類證書互為前置條件導致的辦事不暢等。包括允許船舶登記網上申請,登記機關預先審查,避免了航運企業申請、領證多次往返。未來,自貿區內海事管理機構還將提供業務辦理一站式服務,即不同業務統一接收申請材料、統籌辦理、統一發證。
此外,中國交通運輸部已經發佈規定,允許外國驗船公司經認可,在逐步開放的範圍內對自由貿易區登記的中國籍國際航行船舶實施入級檢驗,以適應航運企業對增加船舶檢驗機構的需求,減少因船檢機構變更帶來的重新檢驗和停航損失,提高國際船舶登記效率。(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