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意見書對政改有關鍵影響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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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綜合報道,香港政改首輪咨詢將在5月3日結束,大律師公會日前發表意見書,指基本法明確表明,只可透過提名委員會產生特首候選人,“公民提名、“政黨提名不符合基本法。香港輿論普遍認為,這一法律見解對推動香港政改具有“關鍵影響。

 

《經濟日報》發表的題為《公民提名“判死刑 利溫和泛民》的文章說,中央政府表明“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但激進泛民仍力挺學界主張的“公民直接提名方案,這也成為“占中運動核心方案;如今大律師公會政改意見書指出“公民提名不合法,相信這有利於溫和泛民進行反擊。

  

文章認為,大律師公會的聲明可謂是“及時雨,令溫和泛民暫松一口氣,起碼他們有理由解釋為何不堅持“公民提名;而且大律師公會有公信力,會影響中間派市民在電子公投中不投票支持“公民直接提名方案。 

  

《經濟日報》題為《放低公民提名包袱 政改向前行》的評論指出,大律師公會既非內地“護法學者,更非香港親建制社團,而是代表香港法律界的專業團體,該會意見在香港社會向來極具分量,素受港人尊重。大律師公會的見解,正好為泛民溫和派放下“公民提名,提供堅實法律理據。 

  

評論說,就政改達成共識,關鍵是能否籌謀中央與港人皆能接受的方案,雙方最大公約數在於要按照基本法推動普選,如此中央與港人才有討論政改的基礎。事實上,“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中央固不可能接受“違憲的公民提名,此亦是中央已多次明確表達的立場;而港人包括泛民既追求民主,亦珍惜法治,便須接受事實,尋求其他方案,才有達成共識的空間。

  

評論表示,泛民溫和派須拿出政治智慧和道德勇氣,擺脫激進泛民以“公民提名捆綁,在基本法的基礎上,在提名程序、參選門檻等關鍵問題上,與中央展開實質對話談判,為港人爭取最大民主程度的特首普選。中央與建制派政團亦須在政改上展現更大誠意與彈性,取態宜松不宜緊,營造空間讓占大多數中間理性聲音發聲,逐步收窄中央與泛民之間的鴻溝。

  

《經濟日報》的文章指出,溫和泛民例如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的“香港2020、18學者、公民黨湯家驊等方案,都沒有“公民提名元素,因他們早知“此路不通。民主黨支持的三軌制,雖也有“公民提名,但非必不可缺。

  

《明報》題為《大律師公會否定公提 溫和派遲來的春天》的文章說,大律師公會政改意見書,如同“一錘定音否定“公民提名,同時贊同大幅將提名委員會民主化,減低提委會“篩選的機會,而細心一看,這意見書與陳方安生、18學者等溫和派的方案接近。公民黨湯家驊也率先說,公會意見跟他意見相近。公會的立場,為溫和派找到了“道德力量支持。

  

文章認為,大律師公會的意見一方面否定“公民提名,激進派對此會批評“保守;一方面提出提委會低門檻產生候選人,這又未必能令建制派滿意。有建制派領導便形容,公會始終有法律專業,有些明顯同基本法有出入的建議,例如“公民提名,公會不可能說同意,而部分基本法無規定的事項,公會便提出較開明的建議,如候選人數目,公會便反對設人數限制。不過,建制派人士認為,不設人數上限“政治上不現實。

《明報》的文章認為,“占中運動在5月6日將舉行第三個商討日,屆時會揀選三個方案,再在6月22日供市民電子投票。“占中核心人士分析,參加商討日的主要是民主派核心支持者,相信會偏向公提方案,不會受公會意見左右,但如果6月22日電子公投的方案中有溫和派方案,像陳方安生或18學者方案,大律師公會的意見應能產生一定作用,因為投票者是普通市民,而公會的形象中立,市民較能接受公會的意見。

  

《星島日報》題為《撕掉公民提名“合法的面具》的文章說,近日激進民主派采用密集攻勢,積聚力量。每年組織七一遊行的民間人權陣線,已經表明只會推薦學界主張的“公民直接提名方案,這個由“學民思潮和“專上學生聯會全力推動的方案,近日再獲部分學者聯署支持。“公民提名將成為6月電子公投的熱門選擇。

  

文章指出,大律師公會立場向來偏向民主自由,不過,此次對基本法中有關提名委員會角色和權力的理解,卻與中央保持一致,表明提委會的權力不容削弱,並且從法理角度,逐點駁斥“公民提名合法的論據,為泛民陣營放棄“公民提名提供堅實的法理支持,不再為“公民提名昏頭轉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