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双叒叕一起公路占道拍照事件。
10月7日,艺人贾青发微博晒出其与闺蜜在中卫“66号公路”拍摄的多张照片,称赞这条路具有“大气的美”。10月9日,宁夏中卫交警针对此事提出警告,并要求其删除微博减少影响。贾青随后发文道歉,表示“中卫的风景很美,但错了就是错了,向大家承认错误,对不起”,并按要求删除了微博。
但事情还没有结束,随即有网友曝光:贾青等人除了拍照外,还曾与多人在涉事公路跳舞。中卫交警支队回应,将再次核查贾青的跳舞行为。
▲跳舞视频截图。 新京报“我们视频”截图
警方主动发现问题及时介入值得肯定,贾青能迅速道歉并删除微博,也不宜过分上纲上线地抨击指责。但无论是拍照也好,跳舞也罢,背后暴露的公共安全意识缺位,仍然值得探讨。
在公路中央拍“网红照”,并不是第一次发生。近年来,青海省格尔木市的315国道部分路段成了“网红公路”,许多游客在公路上躺、卧、蹲、坐,各种摆pose,全然不顾交通安全。当地交警采取了加强巡逻管控力度,在景点及违法地点设置警示牌,对违规停车拍照者予以重罚等措施。尽管如此,网红公路游客“拿命拍照”的冒险行为仍时有发生。
宁夏中卫“66号公路”也是一条“网红公路”。从中卫通往北长滩古村落的乡村公路因为要通过起伏的山谷,在黄河边穿行,一些地方笔直的道路延伸到远方。置身于戈壁和黄土地之中,拥有中国大西北的独特风景,吸引了无数的自驾爱好者前往。
拍照是为了留下美,而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出游时,有可能会遇到非常清净的道路,久居城市的游客会激发起内心的冲动,想“自由自在”地释放一下。但道路再美,也是留给车辆通行使用的。很多人总觉得只要注意看着有没有过往车辆,就肯定不会有危险。殊不知,祸患常积于忽微,意外往往就是这样发生的。仅以青海“网红公路”为例,自2018年至今,315国道上因为拍照就发生了8起交通事故。
在公路中央拍“网红照”不仅置个人于险境,还涉嫌违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人不得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这些行为都属交通违法行为,危及自身及车辆行驶安全。
针对“网红公路照”,此前已经有过很多次讨论及“普法”宣传。对于公众人物而言,更该知道自己的一言一行都有可能被很多人关注,容易引发效仿,因此也应该多些责任感。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尤其是在社交媒体时代,照片、视频等是展示个人风采的重要媒介。角度、光照、线条、构图、色彩……人们对拍照质量的要求也愈加苛刻。面对“拿命拍照”现象,当地也不妨进行有效的疏导,在相关道路上开辟特定地点专供游客拍照打卡。如此既能满足游客的“美照刚需”,还能展示本地的“大气之美”,美美与共,一举两得。
□胡欣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