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企参与一带一路需借“三力”

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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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日报】当前,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构成的“一带一路”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不仅需要国家从顶层设计高度制定相关政策、优化双边合作关系、完善外贸模式,更需要国内企业积极投身其中,发挥市场主体的规划与运作能力,加快“走出去”步伐。伴随着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深入,国内煤炭供应关系不断变化,煤炭企业普遍面临突出的转型升级压力。如何根据市场态势和企业结构调整需要,抓住战略机遇,寻求新的发展机会,已成为影响煤炭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

煤企作为独立法人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有其自身发展利益的诉求,在契入和参与“一带一路”战略中有两项重要使命:一方面要跟踪、适应和服务于国家“一带一路”大战略,义不容辞担当践行国家新战略的历史责任,为国家转移嫁接过剩产能和开发国际大市场尽力,为国家振兴、民族复兴和实现中国梦做出贡献;另一方面要为煤炭企业自身开拓国际发展空间,为企业寻求更宽更长更好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找路子、找资源、找项目、找市场、找前途。笔者认为,煤炭企业要顺利融入“一带一路”并获得成功,必须讲求工作策略,注意善于借助和运用“三力”,即政府力、外部力和自身力来实施其发展。

借助和运用政府力。借助和运用政府力,具体要做到三点:一是借势而行,即借助我国推动的与他国合作类型项目,寻求契入点;二是借力而动,即借助政府对实施“一带一路”出台的相关支持、扶持的政策,寻求契合力;三是借钱而为,即借助“亚投行”、“丝路基金”、“一带一路开发基金”或者“一带一路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寻求优惠融资支持。

借助和运用外部力。这个外部力主要是指社会资源,社会资源包括社会资金、人才、技术、产业和国际运营经验等。当单一煤炭企业去境外开发建设及运营项目时,或将面临资金压力、技术压力等。所以,在赴境外发展中一定要抱有开放式合作姿态,与社会上有实力、有特定优势的企业和团体抱团合作,形成“金金合作”、“产产合作”、“产金合作”等优势互补集成多模式的“产业集群模式”境外开发载体,比如煤炭企业可与电力企业合作共同承揽煤电联营项目,煤炭企业可与化工企业合作共同承揽煤化工项目等,共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寻找新机遇、开发新项目和发展新事业。

借助和运用自身力。运用自身力的重点是要注意境外开发的策略,根据世界跨国公司和国内早先“走出去”企业的实践做法,在参与“一带一路”项目开发中应遵循国际化经营的客观规律,注意把握运用六项策略。一是渐进式进入的策略,就是适应外部的环境,学习跨国经营的国际化操作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的国际化经营能力。二是多样化合作策略,积极与东道国利益相关方结成战略联盟,通过利益分享和共同发展来争取东道国民众对中国煤炭企业投资和贸易活动的理解和支持,争取当地的行政和司法部门对正常商业活动的有效保护。三是属地化经营策略,属地化经营又称为本土化经营,认清国内外环境的差异,勇于实践、善于总结,按所在国市场经济的规章制度和动作方式规范操作,与国际通行的做法接轨,采取属地经营策略,提高市场开拓和竞争能力。四是时机选择策略,在了解投资地环境的基础上,详细透析拟选择项目可行及不可行的因素,等到时机成熟时,采用参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开发。五是资本运作策略,煤炭企业“走出去”要充分利用国际资本市场进行资本运作,既可以解决自身资金难题,又可以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六是企业公关策略,目标市场国的政治信仰、法律法规、道德准则、经济水平和文化习俗迥然不同,“走出去”的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做好公关工作。运用国际公关和文化融合来解决问题,争取内、外公众支持、写作和谅解,提升企业的美誉度和维护国家的良好形象。

(作者牛克朋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副秘书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