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方办理41件涉疫犯罪案件 全部提前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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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安检方所提公益诉讼涉及的野生动物。 临安检察 供图 摄

(抗击新冠肺炎)浙江检方办理41件涉疫犯罪案件 全部提前介入

中新网杭州2月7日电(记者 郭其钰)记者7日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获悉,疫情发生以来,截至2月6日,该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疫犯罪案件41件,其中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或以销售口罩实施诈骗犯罪27件,拒不配合隔离、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等妨害公务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1件,非法狩猎、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类犯罪3件。

据悉,疫情发生以来,浙江检察机关对41件涉疫犯罪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做到快受理、快提审、快批捕、快起诉,目前已批准逮捕4名犯罪嫌疑人。

1月27日邵某某等人因销售劣质仿冒“3M”口罩案被刑拘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次日即对该案提前介入。1月30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逮捕的当天,义乌市检察院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在严厉打击涉疫刑事犯罪的同时,浙江检察机关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推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综合治理。

1月22日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叶某某等人非法猎杀梅花鹿、黄麂、果子狸等野生动物、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后,决定予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发布了诉前公告。

2月4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发出今年第1号挂牌督办通知,对10起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其中民事公益诉讼8件,行政公益诉讼2件。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这些犯罪的危害性比平时更大。我们通过从快办理,提高办案质效,形成对危害疫情防控犯罪的有力震慑。”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柴峥涛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