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 张艺璇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外汇违规案例的通报》,公开通报11起银行外汇违规典型案例。
违规案例涉及14家银行机构,合计被处罚款5317万余元。处罚原因主要为银行违规办理售汇、违规办理贸易付汇、违规办理结汇、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等。
其中,国开行海南分行、建行青岛分行、广发银行温州分行3家银行被处罚金均超千万元,分别为1764万元、1197.91万元、1031.5万元。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华商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等4家机构被处罚款超百万元。
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涉及违规办理贸易付汇案。2016年5月至2018年6月,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未尽审核职责,违规为海南华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对外付汇业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1197.91万元。
建设银行青岛分行涉及违规办理收汇案。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建设银行青岛分行未经批准,将存量境内贷款所涉债权转让至境外银行机构并收入对价款。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1031.5万元。
广发银行温州分行涉及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广发银行温州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1764万元。
此外,还有光大银行西安分行违规办理收汇案;华商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广发银行温州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农业发展银行常州市分行违规办理结汇案;华夏银行苏州分行违规办理结汇案;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违规办理收结汇案;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违规办理售汇案等。
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