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启动三级应急响应,中风险地区人员一律不允许离营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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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辽宁营口市政府网站消息,5月17日,辽宁营口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发布《营口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令第11号》,下达命令如下:

一、全市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实施二级管控。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任务,进一步强化紧急处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全面落实各专班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24小时有序高效运转。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

二、在鲅鱼圈区全区全员核酸检测的基础上,要在2日内完成全市其他县(市)区全员核酸检测。以各县(市)区为主体,以人员实际居住小区为单位,统筹做好人员排查登记、信息录入、采样检测等工作,确保组织有序、不漏一人。

三、自4月26日以来,有中风险地区接触史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和单位报告登记,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所提供的健康码和核酸检测证明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人员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严格落实中风险地区管控要求,确保风险不外溢。对于中风险地区人员实行只进不出的封闭管控措施,禁止居家隔离人员离开住所。

五、对中风险地区和重点管控区域实施封闭管理,实行楼长、单元长、组长负责制,压实社区网格化防控责任。要实行24小时人员值守,对外来人员严格执行扫码、测温、登记等程序。

六、对于居家隔离观察期间拒绝接受医学监测,隐瞒谎报、擅自外出等情形的,在对相关隔离人员进行训诫教育的同时,立即转送至指定宾馆集中隔离观察。如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七、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严把“入口关”和“排查关”,全面加强医务人员、后勤人员、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进一步强化发热门诊排查,实施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民营医院和药店的前哨作用。严格预检分诊,落实执行首诊负责制,对发热或可疑人员按照闭环管理要求进行转运,不得私自留诊或拒诊。

八、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购物消费场所,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室、歌舞厅等室内休闲娱乐场所,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餐饮、住宿场所,洗浴、美发、美容、健身等居民服务场所,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接纳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0%,鲅鱼圈区不得超过50%。旅游景区,按设计承载量的50%接待人员。中风险地区以上场所一律停止经营,恢复开放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评估确定。

九、铁路、公路、民航等单位要认真查验旅客信息,确保实名制购票、对号入座;严格落实佩戴口罩、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消毒等防控措施,发现重点人员和疑似病例要规范处置、及时报告。公交满座率控制在70%以下,鲅鱼圈控制在50%以下,并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消杀等防疫措施,防止人员聚集。

十、中风险地区各类集市、集会、展会、人才招聘会及促销、庆典等涉及人员集聚的大型活动全部停止,其他地区实行非必要不举办。确需举办的,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会议规模应该控制在50人以下,鲅鱼圈区控制在30人以下。

十一、中风险地区人员一律不允许离营。其他地区人员非必要不离营,确需离营的,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十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教育,根据疫情防控政策变化,及时提醒警示,严格要求师生做好个人及家庭防护。师生要按教育部门要求严格落实离营报备制度,不得前往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

十三、广大市民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落实自我防护措施,日常出行自觉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