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6月19日電(記者馮國)記者從陜西省榆林市警方獲悉,靖邊縣公安局某森林警察大隊日前破獲一起販賣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貓頭鷹案,販賣貓頭鷹總數達196只,涉案金額80餘萬元。目前,警方已抓獲7名犯罪嫌疑人。
據了解,今年3月17日,靖邊縣公安局馮家峁森林警察大隊在包茂高速靖邊段截獲一可疑車輛,查獲數十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貓頭鷹,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據嫌疑人交代:田某從幾個寧夏人手中收購貓頭鷹,雇用司機白某準備運往渭南,出售至廣東、深圳一帶。此外,有一夥寧夏人暫住榆林,專門從事獵捕出售貓頭鷹,一隻貓頭鷹賣八百至一千元不等。
後經多次偵察和審訊,田某陸續交代了其多次收購、運輸貓頭鷹的犯罪事實:2014年以來,先後在榆林神木、橫山、佳縣、榆陽區等地收購貓頭鷹100餘只。貓頭鷹被販賣到廣州等地後,均被賣到高端酒店,一隻貓頭鷹在餐桌上可賣到上萬元。
目前,陜西靖邊警方查實涉案貓頭鷹達196只,其中53只活體已放飛,在廣州查獲的12只移交給廣州市野生動物保護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