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錘百煉 高度民主——香港基本法起草過程鉤沉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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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新華社記者)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布25週年。從1985年7月到1990年4月,基本法的起草共歷時4年8個月。近日,新華社記者專訪了健在的6位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聽他們回憶當年參與起草的那些事兒。

群賢畢至 精英薈萃

1985年,中英聯合聲明正式生效,香港進入回歸前的過渡時期。“當務之急就是將‘一國兩制’設想所形成的政策用法律形式規定下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副委員長、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漢斌回憶說。

根據六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決定和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的任命,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於1985年7月1日正式成立並開始工作。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的王漢斌被任命為副主任委員。

草委會由59人組成,其中內地委員36人,香港委員23人。內地委員中包括周南、魯平等有關部門負責人15人,胡繩、錢偉長等各界知名人士10人,肖蔚雲、許崇德等法律界人士11人;香港委員中,有包玉剛、李嘉誠、查良鏞等工商、文化教育、法律、工會、宗教等各界人士,以及以個人身份參加的香港行政、立法兩局議員和香港法院的按察司。

香港聖公會榮休大主教鄺廣傑是香港宗教界代表。回想起第一次與內地委員碰面,鄺廣傑說,內地委員都是有學識、有水準的專業人士,非等閒之輩,而且個個謙恭有禮,虛心聆聽香港草委的想法,給他留下深刻印象。

起草委員會首先擬定了工作規則,初步確定基本法結構,然後設立了5個專題小組,即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專題小組,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專題小組,政治體制專題小組,經濟專題小組和教育、科學、技術、文化、體育和宗教專題小組,負責具體研究基本法中的專門問題,並起草有關條文。

時任中國銀行副行長李裕民所在的經濟專題小組共有14位委員,勇龍桂、黃保欣分別擔任內地、香港委員的召集人。“小組委員包括內地經濟專家和香港工商界知名人士,李嘉誠、霍英東、查濟民等幾位先生都在其中,委員們的專業性、代表性都很強。”他說。

字斟句酌 千錘百煉

在各專題小組起草條文的基礎上,起草委員會又成立了由包玉剛、胡繩副主任委員主持的總體工作小組,對各章節條文進行了調整和修改。1988年4月,基本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公佈,歷時5個月在香港和全國其他地區及各有關部門中廣泛聽取意見。徵詢期結束後,起草委員會先後舉行了各專題小組會議和主任委員擴大會議,對基本法(草案)徵求意見稿的條文作了修改和調整。

王漢斌回憶說,草委們敞開思想、各抒己見,有時會圍繞某個表述、某種觀點進行交鋒,但最後總能本著民主協商的精神就所討論的主要問題取得共同看法。

79歲的新界鄉議局前主席劉皇發是草委中唯一一名來自新界的代表。回憶20多年前起草過程,他說,委員們高度認真負責,對於基本法的每一項條文以至條文的遣詞用字,都慎重斟酌、反復討論。

“以我最熟知的基本法第40條為例,委員們為了更透徹了解新界原居民的情況,特別組織了一個調硏團隊到新界圍村,實地聽取村民的憂慮和期盼,最終使草委會同意將‘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保護’的規定寫進基本法第40條。”劉皇發說,這項條文確保了新界原居民原有的生活方式不變,也反映起草過程尊重歷史、實事求是。

長年從事法律工作的資深律師譚惠珠現為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至今,她還珍藏著當年參加草委會時的手寫筆記本。翻開厚厚的記錄,上面寫滿討論細節,比如關於香港駐軍章節,誰來出資、誰來提供場地、駐軍的職責範圍等。

“從一開始有很多爭議,到一次次的諮詢和調研,可以說基本法中的每一個條文、每一個字眼,甚至每一個標點符號,都是經過反復討論,最終敲定下來的。”譚惠珠說。

完全透明 高度民主

在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委員們一致認為,成立一個全港性的有廣泛代表性的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很有必要,可以作為香港各界人士與起草委員會聯繫、溝通的橋梁和反映對基本法意見和建議的重要渠道。

民建聯前主席、特區立法會議員譚耀宗當年是草委裏年紀最小的一位。作為香港勞工界代表,他參與了諮詢委員會的籌組工作。他回憶說,香港不同階層的200多位代表先後參加了咨委會,委員會在香港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對基本法的宣傳、推廣工作,收集了大量有關基本法的意見和建議。內地草委也經常來香港與諮詢委員會面,深入基層走訪,傾聽市民聲音。

基本法起草過程中,在香港進行了兩次大規模諮詢活動。王漢斌透露說,草委會對基本法草案先後作了100多處修改,其中一半以上來自咨委會整理的港人意見。

“正是因為起草過程完全透明、公開,每一條內容都經過深思熟悉,廣泛凝聚了香港社會的共識,兼顧國家及香港社會各界利益,頒布時才會受到香港社會的廣泛歡迎。”譚耀宗說。

1989年1月,起草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採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對基本法(草案)及有關文件逐條逐件地進行了表決。“按照規定,載入基本法的所有條文、附件和相關文件,必須經過起草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多數贊成。也就是說,基本法的任何條文,如果香港委員全部不同意就不可能獲得通過。”王漢斌說。

鄺廣傑至今對有關界定什么人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討論記憶猶新。經過充分商榷,最後決定根據中英聯合聲明,讓移民海外的港人也能保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可見基本法對港人的寬鬆。”他說。

譚惠珠直率地說,眼下香港關於行政長官選舉辦法的爭論最為激烈,但“提名委員會的方式,實際上是由香港委員最初提出來的。老實說,不是由於內地草委的支持投票,我們香港沒有普選”。

……

卅年彈指一揮間,往事並不盡如煙。儘管年事已高,但受訪草委們對起草細節仍歷歷在目,更為自己有幸參與這項為香港特區奠基立規的工作深感自豪。

“這是一次史無前例的立法,內地和香港委員親密合作、群策群力,共同完成了這項光榮使命。”90歲高齡的王漢斌感慨道。(完)(執筆:趙博,參與采寫:蘇曉、張雅詩、查文曄、王欣、張晶、牛琪、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