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给因“疫”殉职的医护人员评定烈士称号

新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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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4日18:30,那原本是一个可以充满浪漫气息的温馨时刻。但是死神却无情地“劫走”了一个叫柳帆的人。

她在这场疫情中救死扶伤,勇敢地与死神搏斗,却最终撒手人寰。那一天,她59岁,生前是武汉市武昌医院梨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注射室的一名护士。

▲柳帆生前照片。图片来源:新京报网

一线医护人员付出了巨大牺牲

柳帆是一个普通的护士,她有着基层得不能再基层的岗位,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工作。第一个将她因公殉职的消息公诸于世的人,甚至把她的名字都写错了,以至于这条消息一度被外地警方判定为谣言。

连柳帆所在的武汉市武昌医院所发布的公开通报中,对她的评价也只有七个字:“好护士”、“年资较长”。柳帆也许并不拥有可以被用来大声歌颂的典型英雄画像,她只是在默默地付出其所有直至生命最终悄然陨落。

在疫情暴发初期,因为防护物资特别是医疗物资短缺,许多医护人员几乎是在“裸奔”的状况下进入病区开展工作。即便后期防护隔离装备有所改善,但由于工作任务繁重,长期加班劳累,加之特殊环境下的精神压力,使得医护人员面临着很大的被感染风险。

毫无疑问,医护人员比普通百姓更懂得病毒的凶猛,但他们依然站在了抗击疫情的第一线,站在了离病毒最近的位置。可以说,在整个疫情期间,这些医护人员冒着生命危险将整个国家的安危都抗在了肩上。

其实,不唯柳帆,在抗疫前线倒下的,还有坚守在防控一线连续工作十天九夜,因劳累过度而引发心源性猝死的90后医生宋英杰;有奋战在一线18天的医生徐辉;有因感染新冠肺炎而离世的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的医学专家林正斌等等。他们虽然倒下了,不过依然还有更多的医护人员,在前赴后继地奔赴一线。

据国家卫健委通报,全国各地共派出2万余名医务人员奔赴湖北前线。而2月14日,国家卫健委表示,截至2月11日24时,全国共报告医务人员确诊病例1716例,占全国确诊病例的3.8%;医务人员死亡6例,占全国死亡病例的0.4%。其中湖北省报告医务人员确诊病例1502例。这些医务人员,绝大多数都是因公染病和因公殉职。

保护并善待好医护人员,既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良心担当,又是整个抗疫形势的需要。对于这些确诊人员,应当给予他们最好的治疗。而对于那些在抗疫中因公殉职的人,我们更不能轻易将他们遗忘,更不能亏待了他们的家属。

▲宋英杰生前照片。 图片来自新京报。

那些因抗疫殉职者,配得上烈士称号

在此之前,人社部已经发文,要求对防疫一线医护人员的工伤认定问题,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

这值得肯定,但似乎还不够,因为工伤享受的待遇和保障并不高,而且工伤认定是中性的,不具有道德内涵,无法体现因公殉职中的公益属性。

实际上,根据相关规定,在认定工伤的前提下,仍可以将这些医护人员评定为烈士。

在我国,烈士的申报、评定和保障,已经具备了完善的法律规定。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公民因处置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都符合烈士的评定条件。

其具体流程是,由死者遗属或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再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评定。烈士证书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制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在烈士纪念日举行颁授仪式,向烈士遗属颁授烈士证书。

评定为烈士,可以大幅提高遗属的保障待遇水平。除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外,遗属还可以领取烈士褒扬金、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定期抚恤金。

此外,烈士遗属在征兵、公务员招录、入学、就业、医疗、承租廉租住房、购买经济适用性住房等几乎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享有优先待遇或优惠政策。

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评定烈士是对这些英勇牺牲的医护人员的精神补偿和最好纪念。

当前,大量的医护人员仍投入在紧张的抗疫工作中。他们的坚韧、勇敢和付出,给了我们战胜病毒的希望和信心。即便将来有一天疫情结束,我们不能忘了,在最危险、最艰难的时刻是谁在第一线守卫我们的安全,我们更不能忘了是谁用生命避免了更多的牺牲。

作家方方说:“岁月在灾难中没有静好,只有生者的向死而生。”记住,TA们,一个又一个平凡的生命,就是真正的国家烈士。他们配得上这样的称号,他们应当留在这样的英雄史册上。

□邓学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