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晚,成都市丛树家园小区一电梯内电瓶车起火,监控视频显示,电梯内有3名男子,一名女子抱着一名婴儿,3秒内火焰瞬间吞噬整个电梯间,多人被烧伤,目前伤者已送医。
11日凌晨,成都市成华区应急管理局通报称,2021年5月10日19时35分许,朱家岭一路8号丛树家园小区9栋1单元1号电梯内发生电瓶车燃烧火情,龙潭政府专职队出动2车10人前往处置,19时50分左右火情被扑灭。
据调查了解,现场电梯内造成5人不同程度受伤;起火原因初步认定为电瓶车着火引发,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早在2017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当中就要求: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2018年5月,国务院安委办召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视频会议,表示要下功夫解决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等问题,并要求在生产领域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关,严格落实电器线路规范敷设、充电过载保护、材质防火阻燃等要求,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
不过,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张慧进律师表示,电动车上楼是否合法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业主不能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并且电动车能否上楼还需要根据业主与物业协商规定。
澎湃新闻报道称,事发小区内的业主透露,成都丛树家园小区属于拆迁安置房,“去年底刚刚交房”,目前很多住房尚在装修中,因此物业管理“没有那么严格”,常有业主或租客推电动车“上楼”的情况。
丛树家园物业管理部经理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小区物管此前已通过海报、告知书、当面劝阻等多种方式禁止业主将电瓶车推入电梯。待事件妥善处理后,小区将安装电瓶车进入电梯报警装置,杜绝电瓶车进入单元。
通常小区都禁止居民将电动车推入电梯、带电动车上楼充电等行为,只是有些老旧小区并未建设充电站、配备充电桩,不具备楼下充电的条件,居民违规将电动车推上楼,从家中拉线充电。
还有些小区虽然配备了电动车充电设备,但住户出于费用等方面的考虑,仍选择以“进楼入户”的方式停放电动车并为其充电。
5月10日电动车起火事故发生后,有居民在社交平台讲述,他所居住的小区位于成都三环边缘地带,租住户占比高,很多居民都在附近的建材厂、钢材城上班,电动车是通勤的主要交通工具,小区电动车停车费80元一个月,充电需要另外收费。“我看多数人都把电动车往家里推,在家里充电,小区的电梯经常坏,电梯门口经常要为让车排队”。
根据“成华应急”通报,起火原因初步认定为电瓶车着火引发,据了解,电瓶车发生自燃的原因,一方面在于,电动车电池生产质量不符合标准,部分生产厂家为了节省成本,采取主锁直接控制电流开断的系统,导致电动车电池质量良莠不齐;另一方面,充电器及蓄电池出现故障,目前多数电动车缺乏过充电保护,导致电池产生高温,易造成电池漏液或发热引发火灾爆炸;此外,电压不稳、人为改装等也会埋下安全隐患。
据四川日报报道,事发现场留下的说明书上显示,出事电瓶车商标为——领唯电动车,由浙江永康市领帆工贸有限公司生产。
在2018年召开的会议中,国务院安委办针对电动车安全生产专门提出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电器线路规范敷设、充电过载保护、材质防火阻燃等要求,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
重点加强对自行车批发市场、销售门店以及“线上、线下”销售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证件、无厂名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严禁私自改装和拆解原厂配件,严禁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严禁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