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巴嫩废弃“嫁给强奸犯”法律 阿拉伯女权运动再下一城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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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约旦和突尼斯后,黎巴嫩成了今年又一个废弃“嫁给强奸犯”法律的国家,而且这股保护女性权益的势头有望在阿拉伯国家继续下去。

据英国《卫报》报道,周三(8月16日),黎巴嫩议会投票,废弃了一项涉及强奸、袭击、绑架和强迫结婚的刑事法条文——522条文,该条文中包括一个条款,允许强奸犯与受害者结婚,从而避免得到刑事惩罚。

近年来,随着女权运动的活跃,很多阿拉伯国家宣布废弃或开始着手废弃类似的法律规定。这个月,约旦刚刚废弃了一项类似法律,上个月,突尼斯也通过了一项保护女性免受暴力危害的法律,其中就包括废弃类似条款。

“嫁给强奸犯”法律的废除,是过去几十年阿拉伯女权运动成型并逐步增加曝光度的过程中取得的重大成就之一。《卫报》报道称,黎巴嫩该条款的废除得益于活动人士在这之前作出的长达一年多的努力。

“恭喜黎巴嫩女性,”非政府机构Abaad在他们的Facebook页面上说,“今天的胜利是女性尊严的胜利。”

为推动废除这一争议性条款,Abaad在黎巴嫩街头上竖起了广告牌,上面有沾着鲜血或者穿着破碎婚纱的女性形象,配文称,“一件白色婚纱无法掩盖强奸罪行”。

今年4月,活动人士在贝鲁特游客如织的海边悬挂了大量套在绳索上的婚纱。

《基督教科学箴言报》此前报道,从1990年代和2000年代早期开始,阿拉伯女权运动开始成型并迅速发展,在整个阿拉伯地区蔓延。

埃及1999年废弃了“嫁给强奸犯”的法律,2014年,在一名16岁女孩自杀和一名15岁女孩试图自杀后,摩洛哥也废弃了类似条文。这两名女孩都是强奸受害者,而且都被要求嫁给强奸犯。

活动人士希望这股势头能影响到其他仍保有“嫁给强奸犯”法律的国家,如巴林、伊拉克、科威特和叙利亚。据《基督教科学箴言报》,伊拉克政府预计将在今年晚些时候采取类似行动。

黎巴嫩的最新举措令活动人士大为鼓舞,不过他们也提醒,在保护女性权利方面,黎巴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是黎巴嫩为保护女性权利而作出的非常积极的、迟来的成就,”人权观察组织研究员Bassam Khawaja告诉《卫报》,“与此同时,黎巴嫩还有很多已经延宕许久的女性权利问题需要解决。议会应该……立刻通过法律结束婚内强奸和童婚,后两者在黎巴嫩仍然是合法的。”他说。

2014年,黎巴嫩议会通过家暴法,首次在法律上承认家暴是违法行为。

(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