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處提出修例打擊"人蛇集團"

香港商報

text

【亞太日報訊】香港入境處助理處長馮伯豪10日接受電視訪問時表示,特區政府將會向立法會提交建議,修改入境條例有關未獲授權進境者的定義,包含現時免遣返聲請人士的主要來源國,以打擊日漸猖獗的人蛇集團非法活動。他說,現正考慮對部分國家實施入境前登記,阻止過往有不良紀錄人士入境及申請免遣返聲請。

據香港商報報道,香港特區政府行政長官梁振英於今年施政報告中提到,特區政府將全面檢討免遣返聲請策略。馮伯豪10日接受無線電視《講清講楚》訪問時表示,最快希望在7月立法會休會前,爭取修改法例,阻嚇人蛇集團運載非法入境者到港,從源頭減少他們來港申請免遣返聲請的機會,有關建議會在本月12日的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

馮伯豪指出,香港於1979年時因應有內地、澳門及越南非法入境者問題,訂立有關“未獲授權進境者”的法例,若有人士如船家安排他們來港,最高可被判入獄14年及罰款500萬元,即使只參與讓有關人士停留香港,亦有機會被判入獄10年及罰款50萬元。

他認為,有關法例阻嚇力高,但只針對來自3處地方人士,而現時經非法入境來港,再申請免遣返聲請爭取停留在港的人士,主要來自巴基斯坦、孟加拉、印度及尼泊爾等9個國家,因此希望先修例,將9個國家人士納入法例之內,又指將繼續觀察形勢,作針對性修例。

另外,馮伯豪表示,現時滯留在港等候免遣返聲請審批的個案有11201宗,有達47%是經合法途徑來港,再提出申請免遣返聲請。他指出,特區政府有意效法美國及加拿大,設“入境前登記”程序,有意申請香港免遣返聲請程序人士,先得在當地以電子平台向香港入境處提交資料預先審批,審批通過了,航空公司才讓他們辦理登機證。

他補充說,現時有達80%的合法來港免遣返聲請人士來自越南、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及印尼,將來如實行有關措施,會先在這些國家落實,但毋須先向有關國家諮詢,因為這是香港的入境管制,但當然會作禮貌上的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