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唐慧(中)在步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時被媒體包圍。新華社記者龍弘濤攝。
2日8時30分,在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第二審判庭,“上訪媽媽唐慧訴永州市勞教委行政賠償一案二審正式開庭。
上訴人的座位上,是唐慧和她的兩位代理律師。被上訴人則是永州市勞教委。2006年10月,永州發生一起“11歲女孩被逼賣淫案。受害者之母唐慧要求法院判處犯罪嫌疑人死刑,處理瀆職民警,獲得經濟賠償。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判處兩名被告死刑,四名被告無期徒刑,一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
2012年8月2日,湖南省永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認為唐慧“擾亂社會秩序多次被行政處罰後仍不悔改,繼續無理取鬧,鬧訪、纏訪,嚴重擾亂了單位秩序和社會秩序,因此決定對其勞動教養一年零六個月。這一消息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唐慧也被網民稱為“上訪媽媽。
5天后,唐慧向湖南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提出書面復議申請。8月10日,湖南省勞教委決定撤銷永州市勞教委對唐慧的勞教決定。隨後,唐慧就被勞教一事要求國家賠償,但申請被駁回。
今年1月22日,唐慧向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起訴,要求永州市勞教委就勞教向自己賠償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共2463.85元,並進行書面賠禮道歉。4月12日,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唐慧敗訴。
4月30日,敗訴的唐慧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請求撤銷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要求永州市勞教委對她道歉並賠償。5月,湖南省高院受理了唐慧的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