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衣服爲何總大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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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納德•特朗普(Donald Trump)的衣服總是不合體。大多數人並沒注意到這個情況,這一點都不出乎意料。在博選民眼球的激烈選戰中,其一身行頭的關注度只排到第四位,排在他一頭蓬發、噴抹的褐色皮膚以及信口雌黃之後。

然而衣妝值得細細研究一番。特朗普的西服肩部寬得都向兩邊溜開,至少寬出一個尺碼;夾克衫足足寬出了一英寸,顯得鼓囊;寬松的褲子盡管並非舊貨,但怎麽看都像舊的。

衣服尺碼馬虎草率並不能證明特朗普乃衣衫褴褛之輩。因爲生活中的衣妝既有檔次高低之分,還有得體之別,兩者完全是兩碼事。

高檔時裝若再加上得體,自然風度翩翩、氣度不凡;但有錢、虛榮,卻對著裝搭配一竅不通,結果往往就是高檔時裝穿出差強人意的效果,這也十分常見。

光從政治範疇來衡量,前裏根總統(Ronald Reagan)是高檔時裝與搭配得體的典範。白宮(White House)的柱廊上挂著他那張身穿棕色西裝的著名照片。從傳統意義上說,穿棕色西裝顯得不夠嚴肅。但看到它穿在裏根總統身上的效果——再配以白襯衣、深綠領帶以及锃亮的棕色皮鞋——我立馬萌生了也想整上一套的強烈願望。裏根清楚如何穿西服方能突顯自己的瘦高身材,同時又不顯得咄咄逼人與自命不凡。這是當今總統們應該學習效仿的著裝訣竅。

希拉裏•克林頓(Hillary Clinton)或許也可歸在高檔時裝與搭配得體的一類裏,這有些出人意料。在其長期從政生涯中,曾出現多次令人瞠目結舌的著裝“敗招”,但如今的她已深谙此道。她的衣妝做工考究,用簡潔的設計與亮麗的色彩很好彌補了其與生俱來的風度欠缺。她永遠不顯高貴,但與新聞媒體了幾十年交道後,她精心挑選的裝束讓其形象“完美無缺”。

裏根的好友與政敵蒂普•奧尼爾(Tip O’Neill)則是把低檔貨穿得很好的“典範”。這位衆議院前議長總是一幅皺巴巴的行頭——而這卻讓其形象加分而非減損。在理查德•阿威頓(Richard Avedon)于1976年爲其拍攝的一張照片中,奧尼爾的格子呢西裝肩部顯得松松垮垮,但卻緊貼著腹部,西裝領子在脖梗部一點都不平展。隨便瞄一眼他穿的褲子,就明顯看出它們太過緊致。他長相俊朗,但不得體的西裝卻表露了他的品行以及仁愛之心,這倒與他的一張皺巴、但無比莊重的臉相十分般配。奧尼爾用自己的獨特方式展示了該如何著裝。

在政界,有時尚感的衣服往往只能塑造出失敗的個人風格。高檔時裝穿得不得體,對政治人物有百害而無一利。精氣神欠缺的人穿時尚感強的衣服,立馬顯得毫無幽默感,甚至還有點自欺欺人。把高檔衣服穿得很不得體的人,在美國華爾街比比皆是:定制西服與漂亮的愛馬仕(Hermès)領帶穿在那些只對曲棍球運動裝感興趣的男人身上,常常顯得沒精打采。而犯同樣錯誤的政客用不了多久就得另謀出路。

最後一類人是穿不得體的低檔時裝:伯尼•桑德斯(Bernie Sanders)就是個現成例子,他穿著古板西服與紐扣領襯衣、系著很劣質的領帶;他著裝不當,還俨然一副指點江山的學究樣。如果桑德斯自己就想歸入此類,倒也無可厚非。桑德斯沒有自己的著裝風格,而且敢于對此借題發揮,因爲他最看重的是自己秉持的原則。(對著裝完全無動于衷本身也是一種時尚風格,這樣的說法頗有市場,卻是大錯特錯。)

那麽,特朗普是屬于把低檔時裝穿得好的,還是穿得不好的?這實在是說不清、道不明。寬肩與肥褲若無特定要求,他可以找位非常擅長量體裁衣的定制裁縫師。也許特朗普認爲自己與衆不同的糟糕行頭正中下懷。毫無疑問,他的總體粗俗形象圓滿實現了自己的目的。換言之,要價不菲的定制裁縫師(毫無疑問)也許通過讓特朗普盡情發揮自我膨脹的個性,也許只是讓自己的這位客戶出盡了洋相。

特朗普那些聳人聽聞的胡話如果僅是胡噴而已,那麽世人尚可容忍其政治觀點。其著裝則正相反:如果他就想把自己的不得體行頭“進行到底”,那麽它們倒值得大贊特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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