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纽约袭击是“恐怖主义”,而得州枪案不是?

亚太日报

text

作者:Doug Criss

编者按:人们对“恐怖主义”最广义的理解,是使用不加区分对象的暴力行为作为制造恐怖或恐惧的手段,来达到政治、宗教或是意识形态方面的目的。

乔治城大学安全研究主管、恐怖主义研究专家霍夫曼(Bruce Hoffman)说,即便暴力活动带来恐怖并让人们产生恐惧和焦虑,但政治动机才是定义其是否属于恐怖主义行为的关键。

美国联邦调查局对国际恐怖主义的定义是,受到国外恐怖组织(或国家)启发或相关的,由个人或组织实施的犯罪;对国内恐怖主义的定义是,受到拥护极端政治、宗教、社会、种族等意识形态的、主要根植于美国的运动所启发或相关的,由个人或组织实施的犯罪。


一名男子在纽约曼哈顿世贸中心附近繁忙的自行车道上用租来的皮卡连撞数人,造成八人死亡,这一行为几乎被立刻冠以恐怖袭击的名头。

另一名男子在得克萨斯州一处教堂中于晨祷期间手持步枪连续扫射,造成二十多人丧生,但探员却没有提到“恐怖主义”。

为什么有些极端暴力行为被贴上“恐怖主义”的标签,而其他则不是?这个问题真的重要么?

什么是恐怖主义?

把10月31日纽约卡车撞人这一“9.11事件”之后纽约发生的最血腥袭击称为恐怖主义,这很容易理解。嫌犯塞波夫(Sayfullo Habibullaevic Saipov)声称,他受到了极端组织“伊斯兰国”(ISIS)的启发,而近年来,其他ISIS的支持者也曾在多个国家使用汽车冲撞制造杀害数十人的惨案。

世界各地也有荷枪实弹的恐怖分子像凯利(Devin Kelley)这样,冲到公共场所不分青红皂白地对无辜人群开火。11月5日,凯利在得州南部萨瑟兰斯普林斯镇一座教堂扫射人群,造成至少26人身亡,几乎占到小镇人口的4%,这是得州史上伤亡最惨重的枪击案,在美国当代史上也名列前五。

在11月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联邦调查局(FBI)圣安东尼奥分局探员康布斯(Christopher Combs)宣布:“目前我们还没有展开恐怖主义调查。”

为什么死伤如此惨重的得州枪击案没有在第一时间被称作“恐怖主义行为”?

这种困惑一方面来源于世界上并没有制定关于“恐怖主义”的标准定义。美国联邦法规将其定义为“为了促成政治或社会目标,非法使用武力和暴力侵害人身安全或私人财产,并以此恐吓、威胁政府和平民等”的行为。

这个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关于动机:袭击背后是否有政治或意识形态目的?

今年3月,白人男子杰克逊(James Harris Jackson)在纽约将一名黑人男子捅死,并称这是为将来杀死更多黑人进行的“练习”。杰克逊被控二级谋杀,罪名是仇恨犯罪。

而与此同时,杰克逊在该案中也面临“恐怖主义”指控。他被控以恐怖主义行为实施一级和二级谋杀。

警方说,来自巴尔的摩的杰克逊宣称自己前往纽约犯罪的原因,在于纽约是世界媒体的中心,而他想要通过在纽约犯罪对外做出一项声明。

这已足够说服曼哈顿地区检察官同时以恐怖主义罪名起诉杰克逊。

“杰克逊在纽约街道上闲逛三天寻找一个黑人进行刺杀,就是为了实施一项针对曼哈顿社区以及我们所认同的价值观的恐怖主义活动。”他说。

杰克逊

什么不是恐怖主义?

有些袭击初看应该被归为恐怖主义,但结果并非如此。

一个月前,帕多克(Stephen Paddock)在拉斯维加斯曼德勒海湾赌场度假村(Mandalay Bay Resort and Casino)一座大楼上,向楼下参加乡村音乐节的数千名观众射击。他在这场美国当代死伤人数最多的枪击案中杀死了58人,但总统特朗普和调查人员都没有称其为“恐怖主义行为”。

特朗普把帕多克称为一个“病态的人、精神错乱的人”,但在白宫记者会上并没有回答有关帕多克是否是在实施国内恐怖主义行为的问题。

“我们必须首先确定他的动机。”克拉克县警长隆巴多(Joseph Lombardo)说。目前为止,调查还没有发现帕多克暴力行为的动机。

再回想2015年6月鲁夫(Dylann Roof)在伊曼纽尔非洲卫理公会教堂杀死九名黑人的行为。作为一名白人至上主义者,鲁夫宣称杀死参加《圣经》研学的九个人,是要挑起一场种族战争。他被控犯有仇恨犯罪并被判处死刑,但未被控实施恐怖主义行为。

不过很多人高呼,在他们看来,鲁夫的所作所为就是“标准的恐怖主义”。在一则评论中,CNN国家安全分析师伯根(Peter Bergen)提出一个问题:如果鲁夫是穆斯林,美国又会怎样认定这次袭击事件呢?

伯根写道:“请务必思考一下:如果在查尔斯顿教堂的袭击是由一位穆斯林男子实施的,他在射击时还高喊‘真主至大’,那么这则新闻的影响会更大,因为这正好符合了当下政客和一些媒体认定的‘穆斯林武装分子是美国重大反恐问题’这一叙事方式。”

他的评论和一些观察人士多年来一直在说的论点不谋而合:如果某些暴力行为是由黑人或是穆斯林实施的话,那么它们一定会被贴上恐怖主义的标签。

“将‘恐怖主义’限于特定种族的犯罪者是危险的,”冲突、安全与恐怖主义研究中心的穆福德(Andrew Mumford)说,“查尔斯顿教堂事件是个非常重要的例子。有时候,当犯罪者的民族属性不符合大众的刻板印象时,‘恐怖主义’这种说法就不会被提出来。”

被称作什么真的重要么?

一项暴力行为究竟是仇恨犯罪还是恐怖主义,法律上有区别界定。

正是因为“恐怖主义”有法律上的定义,这一名词才不能随便使用。

联邦官员对何为“国内恐怖主义”有非常具体的定义。

这种行为一定要具有三个特征:在美国境内发生、威胁他人生命安全,以及意图通过“大规模破坏、谋杀或绑架”来恐吓威胁平民,或影响政府政策。

想想看2009年胡德堡军事基地枪击事件。对于这处得州基地的受害者来说,哈桑(Nidal Hassan)少校对其他军人开火并射杀13人的行为,确实称得上恐怖行为。

但即使这些袭击达到了部分标准,联邦当局也没有使用“恐怖主义”的标签。避免使用“恐怖主义”的标签,让他们更容易寻求死刑判决。

一些袭击是否最终被称为“恐怖主义”或是“仇恨犯罪”真的重要么?无论怎样称呼这些行为,对于幸存者和受害者家属来说,他们在这些暴力行为中都承受了难以忍受的伤害。

(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