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曾于2014年策動違法“佔中”行動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10月4日晚飛抵泰國曼谷被拒入境,扣留12小時後被遣返回港。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每個地方均有自己的法律,也有其出入境政策和管制,香港人前往外國,須遵守當地法律。
泰國政府發言人強調,從沒收到任何指示或指令,但全世界很少有政府會容許他人在其國內策劃運動,危害政治穩定。
黃之鋒被泰國禁止入境,並拘留12小時後遣返香港。泰方指出,不希望有人做出危害其政府穩定的行為。圖/大公網
黃之鋒4日晚出發擬前往泰國的兩所大學進行所謂“交流”,分享違法“占中”和推動所謂“民主自決”的經歷。然而,他抵達曼谷機場後,被泰國政府拒絕入境,並被扣留12小時後遣返回港。
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5日表示,特區政府知悉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在泰國曼谷被拒入境後,保安局和入境處已聯絡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泰國駐港領事館和中國駐泰國大使館,了解相關情況。
袁國強說,每個地方均有自己的法律,也有其出入境政策和管制,香港人前往外國,須遵守當地法律。特區政府會盡力保障香港人外出時的人身安全及在其他地方依法所享有的權利。
他表示,暫時還不知道黃之鋒被拒入境的原因。
在被問及中國是否曾向泰國施壓,阻止黃之鋒入境,他認為這一事件純粹是泰國政府如何處理個別旅遊人士進入該國的問題,不相信需要動用國與國之間的壓力。
泰國政府發言人發表聲明強調,在黃之鋒一事上從沒收到任何指示或指令。發言人同時指出,泰國“全國維持和平秩序委員會”(NCPO)知悉黃之鋒活躍在外地的反政府運動,假如同樣運動發生在泰國,可能會影響泰國與其他國家的關系,而全世界的政府都很少會容許他人在其國內策劃運動,危害本國的政治穩定。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辦公室回應指,已注意到有關報道,中方尊重泰國依法實施出入境管理。
2015年5月,黃之鋒在試圖進入馬來西亞時也在當地機場被拒入境並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