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院重点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2020年重刑率46%最高判死刑

中国新闻网

text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新闻发布会。 林浩 摄

中新网南宁1月15日电 (魏素娟 林浩)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2020年,全区法院坚决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重点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共依法审结性侵未成年人案件799件926人,重刑率46.11%,最高判处死刑。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上需介绍,2020年全区法院依法审结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强奸罪572件662人,猥亵儿童罪142件160人,强制猥亵罪25件26人,强迫卖淫罪等案件31件47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427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于家庭、学校、酒店,且熟人作案占比较高,占全部性侵案件的60%。

针对案件特点,广西全区法院坚持依法严惩重判的方针不动摇,从严掌握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对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原则上不适用缓刑和假释。2020年,全区法院对性侵未成年罪犯监禁刑适用率为98%,与同期全区刑事案件罪犯监禁刑适用率高出11.57个百分点,对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子始终保持了高压态势,形成了震慑。

同时,广西高院构建权益保护体系,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积极推进少年家事审判改革,坚持源头治理,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2020年,全区法院共救助困境儿童等弱势群体3123人次,发放救助金额共计3633.63万元。全区法院共有319名审判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27个,已在1200多所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