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为“气候难民”做出里程碑式裁决

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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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观察者网 徐蕾】气候变化正引起国际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

据英国《卫报》当地时间1月20日报道,联合国人权委员会(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mmittee)做出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即政府将“气候难民”送回可能受到气候危机威胁的国家是非法的。

专家表示,这是首个此类判决,它代表着一个法律“临界点”,也为那些因全球变暖而受到威胁的人未来的保护请求“打开了大门”。

报道称,未来十年,全球变暖将导致数千万人流离失所。

基里巴斯的一位房主重建海堤,以保护房子 图源:《悉尼先驱晨报》

该判决与泰提奥塔(Ioane Teitiota)一案有关,他来自太平洋国家基里巴斯,该国被认为是受海平面上升威胁最大的国家之一。

泰提奥塔声称自己是世界上第一个气候变化难民,2013年,他在新西兰申请保护,称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2015年,新西兰拒绝了他的保护申请,他因此受到了全球的关注。

随后,泰提奥塔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辩称,新西兰拒绝他的行为侵犯了他的生命权。

委员会听取了泰提奥塔的证据,比如,因为海平面上升导致其他岛屿变得不适合居住,他居住的南塔拉瓦岛人口从1947年的1641人增加到2010年的50000人,已经过度拥挤,导致了社会暴力等问题。

泰提奥塔还谈到,由于地下水位的盐碱化,淡水缺乏,农作物难以生长,给他的家庭带来了严重的健康问题。他说,由于预计基里巴斯将在10到15年内无法居住,留在那里让他的生命受到威胁。

但是最终,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支持新西兰移民法庭和法院的决定,理由是基里巴斯在未来10到15年才有风险,现在就采取这样的保护措施未免会太投机,因为这个时间段可以让基里巴斯在国际社会的帮助下,“采取积极的措施,在必要时再迁移人口”。

尽管如此,此案还是引发了国际社会对“气候难民”的关注。

据《悉尼先驱晨报》报道,该委员会表示,处于危险中的人不应该等到生命受到迫在眉睫的威胁才受到保护,他们应该更早得到保护。

此次,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裁定各国政府将“气候难民”送回可能受到气候危机威胁的国家是非法的,虽然该判决对各国没有正式约束力,但它指出了各国根据国际法承担的法律义务。

新南威尔士大学卡尔多国际难民法中心主任简·麦克亚当教授表示,“真正重要的是,为什么说这具有里程碑意义,是因为委员会认识到,在未来的某个时间,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气候行动,根据国际人权法,政府将会被禁止将人送往有生命危险或将面临不人道待遇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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