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女童被害案”再审开庭,女童母亲在法庭一度因情绪激动晕...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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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5日上午,“百香果女童被害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被害人一方代理人、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士朝对界面新闻表示,今日再审开庭主要围绕罪名、罪数、是否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自首是否可以从轻、有没有必要精神病鉴定等问题展开。“我们认为庭审公平公正,充分保障各方的权利,尤其是发言时间给的很充分。我们及家属方面对庭审还是很满意”。侯士朝表示。

被害女童的舅舅陈天传对界面新闻表示,在庭审过程中,由于情绪过于激动,女童的母亲陈礼言一度晕倒退庭,后续已恢复,状态良好。全家人一致坚持要判处凶手死刑并立即执行,给孩子的死讨个公道。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2018年10月,广西灵山10岁女童杨某燕在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杨光毅强奸后死亡。2019年7月12日,一审法院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杨光毅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0年3月,二审法院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定杨光毅的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改判杨光毅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并限制减刑。

此次改判引发各方关注,杨某燕家属表示对于二审判决不服,提起申诉。2020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官微发布消息称,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的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

2020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称,针对调卷审查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一案,其间被害人母亲提出申诉,经审查决定,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

本案重审开庭前,据新京报报道,被害女童家属通过律师了解到,在庭前会议阶段,杨光毅曾向法庭请求判处自己死刑,同时有证据显示,杨光毅此前也曾经对其他女孩进行过猥亵。

侯士朝此前也对界面新闻透露,在当地走访中多个家庭均声称杨光毅对自家女孩有过“不轨行为”,“后来都不了了之,我们对此已经取证并做了笔录,村民也都在笔录上按了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