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媒报道,韩国前青瓦台总统秘书室长金淇春在拘留期满被释放后,于16日,出庭接受“世越”号公文造假案的二审审理。金淇春在二审中,再次否认了有关“世越”号报告时间造假的指控。
当地时间16日,首尔高等法院13刑事部将对“世越”号相关公文造假案进行二审。金淇春主张,按照惯例是把文件交给第一附属秘书官室,并不确认几点向总统报告。“我以为,惨案发生当时,前总统朴槿惠已经充分掌握了当时的情况”。
金淇春表示,“我们认为,如果向第一附属秘书官发送文件,就会立即向总统报告。不仅是当时担任秘书室长的我,首席秘书官、秘书官也不确认总统是否看过报告书”。由此,金淇春再次否认了涉嫌造假“世越”号报告时间的指控。
对此,检方反驳称,青瓦台行政官们起草的不是给总统的报告,而是向当时青瓦台第一附属秘书官郑浩成(音译)报告的草案。但将该草案改成向总统报告的是前秘书室长金淇春。检察机关还表示,金淇春知道惨案发生当时,朴槿惠住在远离本馆的官邸。
法庭决定,于2020年1月30日举行该案件的第三次公审,继续审理此案。
2019年8月14日,金淇春因涉嫌伪造“世越”号沉船事故相关文件,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在一审中判处其1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
2014年4月16日,“世越”号客轮在全罗南道珍岛郡近海沉没。当时,船上满载到济州岛修学旅行的325名学生、14名教师和104名普通乘客等共476人,事故幸存者仅172人,295人遇难,9人下落不明。
除“世越”号造假案件外,金淇春还身陷多起案件。
据此前报道,金淇春身陷韩国“文艺黑名单案”,涉嫌在职期间滥权下令炮制黑名单打压异己,于2017年被拘留关押。2018年1月,在该案的二审宣判中金淇春获刑4年。金淇春不服,上诉至大法院。大法院审理期间,金淇春因逮捕期满,于8月6日获释。
2018年10月5日,金淇春又因“白名单案”,涉嫌强迫经济机构向保守团体提供资金支援再被公诉,在一审中获刑1年6个月,被当庭逮捕拘留。
但因拘留期限结束,大法院于11月28日决定取消对其的拘留。12月4日凌晨0点5分左右,在被拘留425天后,金淇春出狱。
(来源: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