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政改破題 中央以法治實現“去周化”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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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備受注目的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報,擘劃出依法治國路線圖,制定了新一輪司法改革總方針,顯示中共將以此作為政治體制改革的突破口,推進整個國家的法治化進程。而從另一層面觀察,當中諸多別有新意的提法,並非無的放矢,而是意有所指,可算是對周永康掌控下的“十年政法的檢討和反思,某種程度上就是在社會管理、法治建設上開啟一個“去周化過程。

  

港媒大公網發表評論員文章,認為全會公報很多亮點均集中於司法層面,包括“建立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建立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制度等。這些提法均在以往法治框架的基礎上實現了一定突破,顯示司法體制改革將成為中共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上率先“破題的切入口。

  

之所以選擇以此作為突破,原因不難理解。政治體制改革是巨大的政治工程,牽一發而動全身,其中必定涉及到方方面面錯綜複雜的利益關係,從中國的實際情況來看,以司法為中心設計國家長治久安的框架,是政治體制改革代價最小、成本最低的一種路徑。而且,假如沒有相對獨立的司法體制作保障,政治體制改革就失去了支點和保障,這是司法改革必須先行探路的制度緣由。

  

另一方面,執政黨選擇以此作為政改開篇之作,顯然也與當下中國法治現狀堪憂不無關係。近十幾年來,中國社會貧富差距日益加大,貪腐、民生、公民權利保障等問題所引發矛盾的矛盾愈發突出,社會維穩壓力積聚的背景下,執政黨對於政法係統自然更加倚重。在這期間,政法係統一家獨大,並伴隨著周永康逐漸走向權力巔峰,獲得越來越大的話語權。但與此同時,中國法治卻經歴了嚴重的倒退:變質的維穩、立法的停滯,各種社會矛盾和衝突不斷升級,群體性抗議事件頻發,人權紀錄備受批評,在某些地方,司法獨立在黨政機關的共同幹預下早已名存實亡,並衍伸開去,動搖了社會倫理價值和社會秩序的堅守,導致社會價值混亂、秩序不彰。

  

現任最高領導層並不諱言對中國法治現狀的不滿,稍早前出版的《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摘編了2014年1月7日習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內部講話節選,當中的嚴厲措辭足以窺知習對中國法治的態度和認知,“對執法司法狀況,人民群眾意見還比較多,社會各界反映還比較大,主要是不作為、亂作為特別是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司法腐敗問題比較突出。有的政法機關和幹警執法隨意性大,粗放執法、變通執法、越權執法比較突出。要麼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要麼違規立案、越權管轄;有的濫用強制措施,侵犯公民合法權益;有的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甚至徇私舞弊、貪贓枉法,等等。這些問題,不僅嚴重敗壞政法機關形象,而且嚴重損害黨和政府形象。

  

此次通過“打周老虎來襲擊核心利益集團並連根拔起他的“朋友圈,並在四中全會上就建設法治國家進行頂層設計,顯然是執政黨斷尾求生、收拾人心,進一步為權力祛魅的一記重拳,某種意義上,亦是將中國法治進程與“周永康時代斷然切割的一個轉折點。

  

事實上,中國官場的“去周行動早已悄然興起。自打周永康“落馬消息正式公布之後,其曾主管過的領域和擔任過領導的地方,紛紛站隊表態,竭盡所能與其劃清界限。這種建立在深厚綿長的文化傳統之上的“去周化表態,或許有其闡明立場、穩定人心之功效,但要藉此鏟除已經深入政治肌體的周派勢力的影響,則遠遠不夠。

  

正是基於這一考慮,執政黨創造性地首次將“依法治國確定為中央全會的主題,試圖通過“大破大立,觸及深層政治制度的內省,並借助這一自我修複的良機,從體制完善上消除滋生“周老虎的漏洞,實現真正的“去周化。

  

當然,十八屆四中全會的召開,也只是在中國法治化道路上向前邁進一步,公報提出的司改方案,還有待在現實中推行落實。如何避免改革失效,避免公權力的國家機器突破法治底線,脫離監督制約,以寒蟬效應控制社會經濟秩序,避免“周永康時期那種嚴重違背法治與人權精神的社會治理模式卷土重來,顯然還需在執政理念上進行更深層次、刮骨療傷的“去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