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日报讯】中国国务院今天在官网发布《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到将钢铁、有色、建材、铁路、电力、化工、轻纺、汽车、通信、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等作为重点行业,分类实施,有序推进。
《意见》要求,要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商业原则和国际惯例,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在继续发挥传统工程承包优势的同时,充分发挥中国资金、技术优势,积极开展“工程承包+融资”“工程承包+融资+运营”等合作,有条件的项目鼓励采用建设-经营-移交(BOT)、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
钢铁行业方面,《意见》提出,以成套设备出口、投资、收购、承包工程等方式,在资源条件好、配套能力强、市场潜力大的重点国家建设炼铁、炼钢、钢材等钢铁生产基地,带动钢铁装备对外输出。
电力项目方面,《意见》要求,积极与有关国家开展核电领域交流与磋商,推进重点项目合作,带动核电成套装备和技术出口。积极参与有关国家风电、太阳能光伏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带动风电、光伏发电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积极开展境外电网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带动输变电设备出口。
在汽车领域,《意见》指出,在市场潜力大、产业配套强的国家设立汽车生产厂和组装厂,建立当地分销网络和维修维护中心,带动自主品牌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出口,提升品牌影响力。鼓励汽车企业在欧美发达国家设立汽车技术和工程研发中心,同国外技术实力强的企业开展合作,提高自主品牌汽车的研发和制造技术水平。
《意见》还提到,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发挥人民币国际化积极作用,扩大融资资金来源,加强和完善出口信用保险,强化服务保障和风险防控,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支持和服务。
今年以来,国务院会议上多次提及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