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廉署設助理處長專查許仕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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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涉案港府政務司前司長許仕仁。資料圖片。

香港特區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14日上午同意並通過廉政公署開設一個助理處長編外職位的申請。廉政公署提交的討論文件稱,增設的助理處長將“領導高度敏感、異常龐大和複雜的貪污調查工作,查處特區政府政務司前司長許仕仁及新鴻基地產高層涉嫌貪污案。

  文件顯示,增設的助理處長將領導負責查處許仕仁案的“專責特別職務組,任期30個月,從今年12月12日起至2015年6月11日結束,年薪近170萬港元。

  廉政公署表示,廉署負責反貪的執行處目前設有9個調查組,分別隸屬兩個調查科,負責公營部門和私營機構的貪污投訴調查工作。他們埋首調查所接獲的貪污舉報,工作已讓他們分身不暇。截至10月1日,廉署正在調查的案件共有2258宗,同比增加9%,因此這些調查組已無餘力承擔調查許仕仁案的工作。

  廉署表示,許仕仁及新鴻基地產高層涉嫌貪污案,不僅涉及多名人士、大量文件和跨越一段長時間的多宗交易,更因其嚴重和複雜程序前所未有,因此需要一名具有豐富經驗的高級人員統領。鋻於案件迂迴隱晦,又不易為人所察覺,因此蒐證和確證方面的工作必須交由增設的助理處長全職專責處理。

  香港廉政公署於今年7月13日落案起訴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郭炳江與郭炳聯兄弟、許仕仁,以及新鴻基地產執行董事陳鉅源和港交所前高層關雄生,指5人涉嫌觸犯賄賂及行為失當罪行,涉及的款項及無抵押貸款3500多萬港元。

  據介紹,5名被告共涉及8項控罪,其中許仕仁與所有控罪相關,包括被控在擔任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行政總監和政務司司長期間,在無申報或披露情況下,接受免租金使用兩個住宅單位和兩筆無抵押貸款。此外,許仕仁還被控收取由郭氏兩兄弟和另外兩名被告分別提供的無抵押貸款或多筆款項;許仕仁與郭炳聯還被控就一份顧問費用發票提供虛假數據。

  廉政公署表示,所有涉嫌控罪均於2000年6月至2009年1月間發生。

許仕仁曾在2000年至2003年擔任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行政總監;2005年至2007年任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

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於1972年註冊成立,由郭氏三兄弟的父親郭得勝創辦,數十年來業務發展穩健,是香港地產界最大型企業之一,目前在港交所的市值約2974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