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個問題看懂人民幣與特別提款權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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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11月初將對人民幣是否納入特別提款權(SDR)貨幣籃子做出最終決定,人民幣能否如願順利加入,中國各方可謂引頸期待。而自8月初IMF初評後,中國在資本專案、人民幣利率、匯率市場化方面都推出了大量改革措施,態度誠懇。

從目前各方回饋看,此次人民幣納入SDR概率很大,這也意味著人民幣朝國際儲備貨幣的方向邁出一大步。

資料圖片:007年9月12日,中國銀行在香港發債活動現場的人民幣貨幣符號宣傳物。(圖片來源路透社)

此前,IMF在8月初步評估報告建議將當前SDR貨幣籃子有效期延長9個月至2016年9月30日。報告中解釋,作出該建議的原因是因為SDR使用人表示1月1日並非啟動新貨幣籃子的理想時機。另外,如果執董會今年年底前正式決定將人民幣納入SDR,延期也為使用人適應貨幣籃子構成的調整提供了一段適應和緩沖期。

以下是路透為您整理的10個問題看懂人民幣與特別提款權:

問題1:什麼是特別提款權(SDR)?

SDR不是貨幣,也不是對基金組織(IMF)的債權,而是對IMF成員國的可自由使用的貨幣的潛在求償權。SDR的持有者可以通過兩種方式以其持有的SDR換取這些貨幣:一是通過成員國之間的自願交換安排;二是IMF指定對外狀況強健的成員國以可自由使用的貨幣從對外狀況薄弱的成員國購買SDR。除了作為補充儲備資產外,SDR還是IMF和其他一些國際組織的記賬單位。

問題2:SDR中各種貨幣所占份額是如何分配的?

SDR的價值最初確定為相當於0.888671克純金,當時也相當於1美元。在1973年佈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後,SDR被重新確定為一籃子貨幣。目前,SDR籃子包括歐元、日圓、英鎊和美元。每日確定以美元表示的SDR價值並在IMF網站上登載。它是根據倫敦市場每天中午匯率報價,按四種籃子貨幣以美元計值的具體數額之和來計算的。目前(截止2010年12月31日)在SDR的籃子中,美元的權重是41.9%、歐元的權重是37.4%、英鎊的權重是11.3%、日圓的權重是9.4%。

問題3:這個份額日後會不會發生變化?變化的依據是什麼?

IMF執董會每五年或在IMF認為情況變化有必要提前進行檢查時對籃子構成進行檢查,以確保它反映各種貨幣在世界貿易和金融體系中的相對重要性。在最近一次檢查中(2010年11月),根據貨物和服務的出口價值以及IMF其他成員國持有的各幣種儲備的數額,對SDR籃子中的貨幣的權重進行了修訂。這些變化於2011年1月1日生效。

問題4:如果將人民幣納入SDR,是不是意味著人民幣作為儲備資產就相應增加份額?

申萬宏源報告稱,SDR是IMF創立的提供流動性的補充手段和記賬單位,並不需要各成員國記提相應的SDR籃子的貨幣份額。它賦予IMF成員國任何時候提取該貨幣籃子中任何一種貨幣的權力。因此,即使人民幣在SDR佔據13%的權重,也無需儲備SDR份額13%的人民幣。

問題5:審核人民幣是否納入SDR的流程是什麼?審核條件有哪些?

IMF執董會每五年進行一次SDR籃子估值審查,或如果金融發展狀況需要的話,會提早進行審查。審查的目的是確保SDR籃子能反映世界貿易和金融體系中主要貨幣的相對重要性,旨在提升SDR作為儲備資產的吸引力。

目前的納入標準是執董會在2000年批准的。標準確定SDR籃子由四種貨幣組成,這四種貨幣由五年期貨物和服務出口價值最大的成員國或貨幣聯盟發行,並被IMF定義為“可自由使用”。

出口標準扮演著“門檻”的角色,旨在確保有資格納入籃子的貨幣是由那些在全球經濟中發揮核心作用的成員國或貨幣聯盟發行的。長期以來,該標準都是SDR方法的一部分。2000年,加入了第二個標準,即SDR籃子中的貨幣也要求可自由使用,以正式體現金融交易對SDR籃子估值的重要性。

問題6:什麼是“可自由使用”?

《基金組織協定》對“可自由使用”貨幣的定義為:(1)在國際交易支付中被廣泛使用,和(2)在主要匯兌市場中被廣泛交易。

可自由使用貨幣的概念關注貨幣的實際國際使用和交易,這不同於某種貨幣是否自由浮動或完全可兌換。某種貨幣可以被廣泛使用和廣泛交易,即使其受到一些資本帳戶的限制。另一方面,某種完全可兌換的貨幣未必被廣泛使用和廣泛交易。

可自由使用的概念在IMF的金融業務中起著核心作用。特別是所有借款成員國都有權獲得某種可自由使用的貨幣。的確,所有IMF的貸款業務都是通過可自由使用貨幣或SDR來進行的。在使用SDR的情況下,借款國有權將SDR兌換成可自由使用貨幣。可自由使用貨幣的概念旨在確保某一成員國能夠直接或間接地(可以不受損失地將其兌換成另一種貨幣)利用從IMF獲得的貨幣來解決國際收支的融資需求。

需要解釋可自由使用貨幣的定義,也需要判斷確定哪些貨幣是可自由使用的。IMF執董會基於量化指標來做出判斷。2011年,執董會批准將幾個指標作為可自由使用評估的重要因素:貨幣在持有儲備中的份額,國際債務證券的計價貨幣,國際銀行負債作為評估廣泛使用的指標,以及外匯市場的交易量(成交量)作為評估廣泛交易的指標。作為目前正在進行中的審查的一部分,工作人員正在考慮一些額外的指標和數據來源,以補充在2011年批准的那些指標。

問題7:變更SDR估值方法和原則的“門檻”?

估值方法的確定需要占總投票權70%的多數,而以下情況需要85%的多數:(1)估值原則的改變,或(2)有效原則適用的根本變化。迄今為止,改變SDR估值方法的決定均在總投票權70%的多數基礎上通過。

上一次審查是在2010年,人民幣當時是唯一不在SDR籃子內但是符合出口“門檻”標準的貨幣。然而,當時人民幣被認為不符合可自由使用標準。目前的審查會首先考慮2010年審查的結論和隨後2011年執董會關於貨幣選擇標準的討論。因為中國仍然是唯一符合出口標準但其貨幣不在SDR籃子內的成員國,所以此次審查將會重點關注對人民幣作為可自由使用貨幣的評估。審查的結果將是執董會在參考詳細的技術工作後所做出的決策。

問題8:SDR利率如何確定?

SDR利率是計算IMF常規(非優惠)貸款向借款成員國收取的利息和向提供資金的成員國支付的利息的基礎。對成員國SDR持有額支付的利息和對其SDR分配額收取的利息也是按此利率計算的。SDR利率每週確定,依據是SDR籃子貨幣的貨幣市場短期債務工具代表性利率的加權平均值。

問題9:SDR如何分配?

IMF可以按成員國在IMF份額的比例向其分配SDR。這種分配向每個成員國提供了一項無成本無條件的國際儲備資產。SDR機制是自我融資性的,對SDR分配收費,然後用取得的收費來支付持有SDR的利息。如果一個成員國不使用分配給它的SDR,那麼收費就等於得到的利息。然而,如果一個成員國的SDR持有額超過其分配額,該國實際上就從超出部分獲取利息;相反,如果一國持有的SDR少於分配額,該國就對不足部分支付利息。

截止目前,SDR普遍分配只進行了三次,第一次分配總額為93億單位SDR,在1970-1972年撥付。第二次分配為121億單位,在1979-1981年撥付。2009年8月28日進行了1,612億單位的第三次SDR分配。

另外,對《基金組織協定》的第四次修訂於2009年8月10日生效。根據這次修訂,進行了SDR的特別一次性分配,數額為215億SDR。目前總份額為2040億SDR。

問題10:如何看待人民幣納入SDR?

目前SDR的規模僅為2,040億單位,約合2,870億美元,而全球儲備資產在2015年9月大約為11.3萬億美元,目前SDR在全球儲備資產中的比重僅約為2.5%,因此人民幣就算納入SDR,占比達到10-15%,那實際影響也非常有限。不能根據人民幣在SDR中所占的權重來估算人民幣儲備資產的增加額。

注:以上資料除了問題4的答案來自於申萬宏源證券報告之外,其他均來源於IMF的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