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富豪潘苏通未按期偿还中国信达的15亿融资,被提起诉讼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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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中国信达(01359.HK)发布了一则《有关高银地产融资项目诉讼的公告》,内容显示,中国信达、信风投资及广东高银设立的合伙企业向投资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用于高银地产融资项目,并设定相应的担保和抵押安排,高银金控等潘苏通的联系人同意作为共同债务人。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投资公司未按照委托贷款协议的约定偿还全部本息。公告提及,合伙企业已就上述有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有关法院起诉投资公司、 广州鑫富大(现更名为广州富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银金控及松日信息(统称“被告”)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投资公司、广州鑫富大、高银金控承担本金15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及违约金等共同还款义务,同时有权要求松日信息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并对被告名下的资产进行查封、扣押和冻结。法院已受理本诉讼并裁定准许执行财产保全。

高银地产为香港富豪潘苏通实际控制的企业,目前该公司已经私有化,为潘苏通全资拥有。

高银地产及其附属公司(包括高银天津、广东高银)主要从事物业发展及投资、酒店及马球会营运,但值得注意的是,高银地产这家公司在国内仅有的项目就是天津市的“新天津高银天下”,也是公司最大的资产。

该项目包括高银金融117大厦、6座甲级写字楼、天津环亚国际马球会、双子大楼北楼以及1座大型购物商场,预计可出售面积超过80万平方米。其中“117大厦”,共建设117层,高度达596.5米,当时宣称建成后将为中国第一高楼。

中国信达在2016年介入该项目。

按照当时的协议内容,中国信达与旗下信风投资、高银地产实控人潘苏通、广东高银以及潘之关联方订立合作框架协议,各方设立合伙企业进行融资,并将融资所得资金专项用于与高银地产融资项目有关的股权及债权投资。高银地产融资项目的总投资规模为180亿元,投资通过合伙企业进行。其中,中国信达及信风投资将认缴出资共计90亿元,广东高银认缴出资为90亿元。

在设立合伙企业的同时,还设立了一家名为“深圳市银基宏业投资管理公司”的投资公司,通过合伙企业收购银基宏业并向其提供贷款融资,银基宏业收购高银地产项目公司股权的方式,从而达到为其输血的目的。

按照协议规定,贷款期限为三年,按半年度付息,贷款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息及违约金。

当时高银地产预计,扣除开支后,高银地产天津项目融资所得款项净额预计为169亿港元,其中约55亿港元将由公司拨作偿付天津项目未偿付发展成本,约84亿港元用于偿还公司未偿还贷款,30亿港元则用作一般营运资金及特别股息分派。

高银地产在解释公司寻求贷款融资理由时表示,寻求贷款融资是高银地产天津项目部分权益套现机会,公司董事会认为出售天津项目一半权益将产生净现金流入,让公司保留更多财务资源和机会为其他投资机会提供资金,并且可以偿还公司贷款及改善负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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