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改革五大動向:減層級重整合 試點工作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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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推動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下一階段的工作重點歸納為“四個一批”:鞏固加強一批、創新發展一批、重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有專家指出,央企改革試點工作將加速鋪開,重組將成為國企供給側結構調整的中心樞紐。

減層級

企業層級多等結構性問題突出 官方摸底清查

在肯定了近年來央企推進結構性調整與重組取得的積極成效后,《意見》指出了改革的“阻力”:產業分布過廣、企業層級過多等結構性問題仍然較為突出,資源配置效率亟待提高、企業創新能力亟待增強。

“有的央企層級達到15級,層級越多,監管難度越大,信息層層丟失也讓政策落不到實處,或者產生偏差。”北京師范大學公司治理與企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華告訴中新網記者,調研過的多家央企、國企都存在這樣的問題。

5月1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 要壓縮管理層級,力爭在3年內使多數央企管理層級由目前的5—9層減至3—4層以下、法人單位減少20%左右。

記者查詢國資委網站發現,上半年已有部分央企被列入重點“壓減”名單,并做出了壓縮層級的調整。

國資委在2016年上半年央企經濟運行情況通報中稱,對中央企業所屬法人單位和管理層級進行了全面摸底清查,明確了5家企業作為壓減工作的重點企業。

“行政層級的存在是增加改革難度的關鍵因素”,高明華認為,“兩個企業合并重組,同等級別人員大批并入同一部門,確實加大了監督管理的難度,甚至出現市場化招聘的職業經理人跟手下副職一個行政級別的情況,如何順利開展工作?”

重整合

重組整合要實現“1+1>2”協同效應

“在今后一段時期內,重組將成為國企供給側結構調整的中心樞紐。”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直言。

2015年來,南北車合并、五礦中冶重組、中紡并入中糧等央企整合重組的成功嘗試,為更多企業間強強聯合與專業化整合提供了可借鑒的經驗。國資委表示,5組10家央企重組工作正在積極推進,還有幾組重組工作正在醞釀之中,中央企業戶數年內有望整合到100家之內。

“重組整合要慎防‘吃胖’,只有在弱勢領域有選擇性的退出,才能鞏固壯大一批央企”,高明華告訴中新網記者,企業應通過產業鏈重組做專、做強,真正走在行業前沿就不愁做不大。

他坦言,雖然很多央企都擠進世界五百強的前列,營業收入與排名相近的美國企業差不多,而實際利潤可能只是他們的三分之一,這與專業化程度偏低不無關系。

在高明華看來,重組整合最好的方式并非“強強聯合”,而是“大魚吃小魚”,優勢企業整合在這一領域較為薄弱企業的同類資源,既擴大了規模,又避開了層級擴容的風險;相比之下,由于層級復雜、產業分散,強強聯合的結果未必能實現一加一大于二。

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張喜武3日參加港中旅集團與國旅集團重組大會時也強調,重組不是簡單的物理疊加,要想實現“1+1>2”的協同效應,關鍵在于深耕整合,催生“化學反應”。

搭平臺

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 避免資源浪費

針對“創新發展一批”的內容,《意見》要求加快建設“三大平臺”:調整重組平臺、科技創新平臺、國際化經營平臺。

根據規定,調整重組平臺旨在優化中央企業國有資本布局結構,促進國有資本合理流動;科技創新平臺要承擔起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的任務;國際化經營平臺的目的是要增強中央企業聯合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能力。

三大平臺從功能上看分別扮演著優化結構、促進創新和接軌國際的角色。

高明華認為平臺建設很有必要,將大大節省企業成本,“企業既可利用平臺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例如,避免重復研發造成資源浪費;又可通過國際化經營平臺有針對性的彌補法律法規的盲區,降低訴訟風險”。

近日,中國國新、誠通集團、中煤集團、神華集團出資組建的中央企業煤炭資產管理平臺公司成立運行,旨在深入推進煤炭企業化解過剩產能。這是繼誠通集團、中國國新之后第三個具有代表性的平臺公司。有專家預計,央企層面上,將會有更多的企業作為國資投資、運營公司試點單位陸續推出。

去產能

清理退出一批 仍需調動多方積極性

自2015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補”五大任務后,央企化解過剩產能的成效如何?

根據國資委發布的數據顯示,央企“去產能”取得了積極進展。截至5月底,中央企業粗鋼產量、玻璃產量、電解鋁產量分別同比下降5.9%、17%和24.1%,分別高于全國平均水平4.5、17.4和22.4個百分點。

有業內人士稱,一些領域的“去產能”執行效果還不夠理想。

“主要是地方政府與企業的積極性不夠高,政策條框讓企業有點無所適從。”調研過多家央企的高明華對此頗有感觸,政府“搭好臺子”,最終仍得讓“企業唱戲”,給企業足夠的操作空間,甚至可以建立“負面清單”來調動其積極性。

5月18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開展困難和虧損企業專項治理,抓緊淘汰鋼鐵、煤炭等行業央企落后產能,加快重組整合和市場出清。

《意見》提出,清理退出一批。要大力化解過剩產能,加大清理長期虧損、扭虧無望企業和低效無效資產力度,下大力氣退出一批不具有發展優勢的非主營業務,加快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保民生

“鞏固加強一批” 保障國民福利

《意見》堅持推進央企改革的同時,特別在改革重點工作中添加了“鞏固加強一批”,將“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國家重大專項任務的央企”單獨分類,以保障其國有獨資或控股的優勢。

意見明確,對戰略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石油天然氣主干管網、電網等自然壟斷環節的管網,核電、重要公共技術平臺、地質等基礎數據采集利用領域,國防軍工等特殊產業中從事戰略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關系國家戰略安全和涉及國家核心機密的核心軍工能力領域,實行國有獨資或絕對控股。

而對重要通信基礎設施、水利水電航電樞紐等領域,糧、油、天然氣等國家戰略物資儲備領域,實行國有獨資或控股;其他生態環境保護、共用技術平臺等領域,可加大國有資本投資力度,發揮國有資本引導和帶動作用。

在高明華看來,把公益性、稀缺資源等領域劃入“保護圈”是合理的做法,因為這部分領域涉及國家安全與穩定,確實需要國家經營,民資很容易陷入盲目開發利用的逐利怪圈。

“在這類領域,相關部門‘管資本’的重點,就不是關注國有資本增值了多少,更是國民福利提高了多少。”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