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油气管网基础设施公平开放迈出重要一步。
10月10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家管网集团)发布公告称,国家管网集团客户管理系统即日正式上线,并于10月10日至20日期间开展首批托运商准入工作。
国家管网集团邀请未来计划使用国家管网集团油气储运设施服务的企业,积极参与本次托运商准入工作。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要实现油气管网公平开放,目前最急迫的是明确托运商准入渠道及相关要求。此次国家管网集团客户管理系统上线,解决了这一问题。
“本次托运商企业准入工作,意在摸清意向企业的基本情况及需求,之后或具体出台关于托运商的准入标准及基础设施获取规则。”上述人士表示。
长期以来,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是管道等基础设施的主要使用方。国家管网集团成立后,将有更多主体参与其中。
《国际石油经济》杂志编委杨雷在《国外天然气托运商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下称《启示》)一文中表示,托运商是管道输送中的天然气所有者,他们与管道公司签署管道容量使用合同,将天然气输送至不同的市场区域。托运商可以是天然气生产商、消费者、配气商或营销商。
托运商制度可以推动管道建设,激发市场活力,成为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获得成功的重要保障。
在《启示》一文中,杨雷表示,根据欧美国家的经验,托运商应该满足两个重要的条件。一是拥有所要输送的天然气,并确保是真实的需求,不至于过度投机;二是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有些管道公司还要求托运商交纳一大笔质押金,以防止托运商违约。
上述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对界面新闻称,与欧美相比,国内油气管网基础设施相对不足,如何更好地满足托运商的要求是一大难题。在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要想真正实现管网设施公平公开,还需要配套政策的保障。
此外,“三桶油”在特殊时期签订长协价格相对较高,若放开其他托运商采购外部低价现货资源无歧视性准入,可能会对长协产生冲击,“三桶油”将失去竞争优势。如何均衡两者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研究。
为了避免“三桶油”长协亏损严重的问题,杨雷认为,对“三桶油”主要管道使用者的市场地位应做好制度设计,需要处理的问题包括如何区别于新进入主体、如何做到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能否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其长约亏损等。
杨雷表示,为确保市场秩序及平稳过渡,建议由能源监管部门明确托运商准入资质,并由国家管网集团进行审核确认。对托运商应进行定期审查,有进有出,确保监管对象明确。
“地方管网公司和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等,也应该积极研究托运商制度,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地方管网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逐步建立并完善相关的区域托运商制度。”杨雷称。
9月30日,国家管网集团举行油气管网资产交割暨运营交接签字仪式。国家管网集团将全面接管原分属于“三桶油”的相关油气管道基础设施资产(业务)及人员,正式并网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