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大戰"三星上訴勝蘋果 美最高法院認定"賠太多"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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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記者劉曦)美國蘋果公司與韓國三星電子公司兩大電子巨頭的“專利大戰”已持續數年,針對三星侵犯蘋果手機設計專利的賠償金額官司已打到了美國最高法院。

美國最高法院6日裁定,三星無需把侵權産品的全部銷售利潤、即3.99億美元用于賠償,因爲專利侵權只涉及到手機設備的局部而非整體。

“賠太多”

蘋果、三星兩家企業的專利糾紛訴訟持續已久。2011年,蘋果以三星智能手機抄襲蘋果産品爲由向美國加州一家聯邦法院提起訴訟。2012年,該法院裁定三星産品侵犯蘋果公司多項專利和商業外觀,應向蘋果賠償10.5億美元。次年,另一家法院裁定三星的賠償金額重新計算爲9.3億美元。但三星認爲賠償金額過高,提出上訴。

在三星據理力爭後,2015年12月,法院將賠償金縮減至5.48億美元。雖然三星已向蘋果支付這筆賠償金,但仍認爲用其侵權産品的全部銷售利潤來支付其中的3.99億美元不公平,並就此上訴至美國最高法院,希望蘋果歸還至少部分賠償金。

三星侵犯蘋果的設計專利涉及手機外觀等,包括圓角長方形機身、邊框以及用戶界面上的應用圖標等。按路透社的說法,兩家公司在最高法院庭審中各持己見。三星稱,手機是包含多個部件、多種技術的複雜産品,設計元素只占其中一部分,設計專利持有者不能因爲某項專利侵權而要求獲得整個産品的全部利潤。蘋果方面則主張,蘋果手機的成功與其獨一無二的設計有直接關系,三星故意抄襲蘋果手機的外觀設計和界面特征,其所受到的處罰合理。

美國最高法院6日對此作出裁定,支持了三星方面的主張,認定三星無需按照11種涉案手機的全部銷售利潤來支付賠償,下級法院先前判決的賠償金額不妥。

法官索尼娅•索托馬約爾在判決書中寫道,“如果專利侵權只涉及到産品的一部分而非整體,侵權者通常不必支付銷售侵權産品所得的全部利潤”,這項判決當天以8比0在最高法院獲得全票通過。

不過,最高法院當天並未裁定三星應賠償蘋果的具體金額,而是將全案退回先前作出賠償金額判決的聯邦上訴法院重新審理,由後者重新裁定合理的賠償額。

引爭議

路透社稱,這是美國最高法院一個多世紀以來第一次審理設計專利糾紛,引發外界高度關注。

面對6日的裁定,三星在一份聲明中說,這對三星以及那些在市場中促進創造力、創新力和維護公平競爭的企業而言,“是一場勝利”。

蘋果方面則表示,即便最高法院作出眼下的裁定,該公司有信心,下級法院在重新審理案件時,仍會站在蘋果一邊,“再次(向市場)發出強有力的信號:抄襲是不正當的行爲”。

按美聯社的說法,侵權糾紛中,三星的立場得到了谷歌和臉書等企業的支持,他們認爲,三星僅侵犯了蘋果手機的一小部分設計,但賠償金額卻如此巨大,對蘋果而言,這無異于一筆“意外之財”。不過,阿迪達斯等企業卻認爲,蘋果在案件中獲得侵權産品全部利潤有助于打擊設計抄襲,保護那些投資于創意設計的企業。

美國密蘇裏大學法學教授丹尼斯•克勞奇說,長遠而言,最高法院的最新裁定可能會導致三星和蘋果雙雙受到打擊。

“盡管最新裁定可能給三星和其他被判定設計專利侵權的公司帶來一定希望,但最高法院沒有對此類案件提供清晰的判定原則,”克勞奇說,這會使涉及智能手機這樣複雜産品的侵權案判決變得更加困難。

“蘋果和三星(的專利糾紛)以及其他類似專利侵權案無疑還要經曆一定時期的不確定性,但法院終歸會試圖制定相關規定,明確此類(專利侵權)的界限,”知識産權律師專家理查德•麥克納說。 (新華社專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