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3日,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摩拜”)与“中国IT研究中心”、“中国软件资讯网”等网站的名誉权纠纷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案文章是否属于不实的商业诋毁成为了本案的争议焦点。
今年3月21日,“中国IT研究中心”、“中国软件资讯网”两个网站上都发布了题为“摩拜深陷三大诚信危机:专利授权、避谈押金、烧钱当游戏”的文章。摩拜认为该文章属于对其的不实商业诋毁,因此,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这两家网站的所有和经营者北京比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蓝美文化有限公司及其企业法人、涉案文章来源“每日科技网”的所有者广州朝闻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庭,要求判令两家网站删除文章和链接、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合计100万元及律师费等合理费用20万元。
摩拜起诉称涉案文章以匿名报道的形式大肆捏造事实、散布谣言,从文章大标题、导语、小标题到主体内容均赤裸裸地对原告恶意进行不实的名誉攻击,充斥着诽谤言论与侮辱性的谩骂。摩拜还称,这是一期典型的专门针对摩拜进行的有组织的网络诽谤和抹黑事件,原告有合理理由怀疑是由于商业上不正当竞争引起的,被人恶意驱动的互联网名誉侵权活动。
庭审中,涉案文章是否不实、是否属于商业诋毁成了主要争议焦点。
庭审中,被告称,涉案文章为转载文章,文章前的摘录语是文章段落的原文摘录,没有任何文字改动及内容上的变化,而且两个网站上也登载过摩拜的正面文章若干、摩拜主要竞争对手OFO的正面及负面信息和文章若干。被告认为,网站转载这一文章的做法,是因为对共享单车的争议属于行业热点,为了让相关人士全面了解不同声音才进行转载,即便部分内容描述显得有些尖锐,但抓取该文的目的只是因为属于近期热点,并非主观上故意想针对摩拜。
被告代理律师、北京市中允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峡告诉界面新闻,涉案文章中并没有使用侮辱性语言及词汇,且文章内容也有相关信息及证据支持的,并非空穴来风,读者既有权利听到称赞,也有到和正面报道不同声音的权利。
“如果以侵权来起诉媒体的话,媒体不能提出任何质疑,就失去了监督作用,所以我们认为涉案文章不应该视为侵权才对,”高峡说,“但最后是否构成侵权还需要法院来判定。”
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