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跟進山西爆炸案:對瞞報事故者從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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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山西中南部鐵路通道呂梁山隧道1號斜井隧道。 新華社記者詹彥攝。

圖為12月29日淩晨,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廠區內的搶險現場。 新華社記者郭晨攝。

記者3日從中國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獲悉,安委辦就山西隧道爆炸等4起建築施工、火災和化工企業爆炸事故發出通報,要求加快結案進度,從嚴從重處罰瞞報事故的單位和人員。

據通報,2012年12月25日14時40分左右,中鐵隧道集團二處有限公司承建的山西中南部鐵路通道ZNTJ-6標南呂梁山隧道1號斜井發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事故發生後該企業瞞報,12月30日經群眾舉報後核實,性質十分惡劣。

12月28日22時左右,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苯車間主體裝置西側降膜吸收區域發生火災,造成重建的年產6萬噸氯苯生產裝置部分設施受損,雖無人員傷亡,但因廠區鄰近人口密集區,引起社會高度關注。

12月31日21時左右,上海市浦東金橋地區由上海建工二建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軌道交通12號線金橋停車場在地面檢修庫房施工過程中澆築平臺發生坍塌,造成5人死亡。

2013年1月1日3時左右,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瓜瀝鎮空港新城永成機械有限公司發生火災,過火面積約6000餘平方米。在滅火救援過程中,3名消防官兵犧牲。

安委辦要求,各地要認真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進一步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開展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並進一步強化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安委辦強調,要嚴肅事故調查處理,加快結案進度,並將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佈。要進一步加大對瞞報事故行為的查處、打擊和懲治力度,從嚴從重處罰瞞報事故的單位和人員,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