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查获涉案榴莲。 石玉 摄
中新网南宁9月4日电 (王淑艳 石玉 林洁琪)南宁海关4日通报,该局日前在广西东兴、龙州等地连续查获涉嫌走私进境榴莲案件33起,查扣涉案榴莲290.04吨,案值约569.8万元人民币,查扣涉案运输工具33辆,抓获涉案人员31名。
据办案人员介绍,我国对新鲜水果进口实行检疫准入机制,获准入的国家或地区的水果需在第一进境口岸设立的指定监管场地经过检验检疫后方可进入境内。
图为查获现场。 王淑艳 摄
走私入境榴莲未经海关检验检疫,存在传带检疫性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等安全隐患,会对我国农业生产、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造成威胁。
图为查获现场。 石玉 摄
根据海关相关规定,未通过口岸报关进口的涉案榴莲,将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置。目前,南宁海关缉私局已对以上案件开展立案调查。
图为查获现场。 石玉 摄
下一步,南宁海关将严厉打击各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购买来源不明的商品,共同维护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