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即将收官,已有1285名政法干警主动交代...

长安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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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办公室第三次主任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总结查纠问题环节工作,研究部署整改总结环节任务,审议试点工作有关文件,推动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取得预期实效。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试点办主任陈一新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即将进入收官环节——整改总结环节,试点地区、试点单位要紧扣整改总结环节的任务要求,突出抓好问题整改、英模选树、建章立制、经验集成等重点工作,努力提升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全国铺开教育整顿工作提供示范样本。

试点办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王洪祥、雷东生,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马世忠,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潘毅琴,国家安全部政治部主任聂福如,司法部副部长刘志强出席会议,试点办成员、驻点指导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五位驻点指导组组长对查纠问题环节的工作情况汇报及下一步打算。

会议认为,在查纠问题环节,试点地区和驻点指导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导向,紧扣“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举措,加大推进力度,取得明显效果,呈现出“五大亮点”。

——干警思想受到了深刻洗礼。试点地区采取多种形式深化政治教育、警示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干警的政治意识、法纪意识明显增强。有问题的干警心结打开了、顾虑消除了,自查自纠的质效进一步提升。截至10月31日,经纪检监察机关核实,试点地区1285名政法干警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

——重点案件得到了坚决查处。试点地区教育整顿与扫黑除恶有效衔接,紧盯全国、省级扫黑办交办督办的重大案件,对“有黑无伞”“黑大伞小”案件逐一清查,对“保护伞”“关系网”狠杀“回马枪”,专项斗争成果进一步巩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一举突破“8·23安岩涉黑团伙案”,抓获涉案人员50余名,刑拘了10余名违法干警。

——害群之马得到了有力清除。试点地区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全面排查干警违纪违法线索,组织精干力量深挖彻查,健全完善跟踪督办机制,依纪依法清除害群之马,形成了强有力震慑。目前已立案审查调查38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35人;处分处理1588人,其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6人,辞退5人。

——顽瘴痼疾得到了有效整治。试点地区聚焦“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目标,扭住顽瘴痼疾不放,既抓“规定动作”、又抓“自选动作”,既抓“当下治”、又抓“长久立”,开展顽瘴痼疾大起底、大铲除、大根治,取得了标本兼治新突破,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队伍战力得到了明显提升。试点地区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加强政法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落实任职回避、重要岗位轮岗交流、优秀年轻政法干警选拔培养等制度,健全执法司法监督从严机制,有效防范管控廉政风险,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陈一新强调,下一步,要按照全国试点办审议通过的评估办法,对查纠问题环节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合格的按期转入整改总结环节;不合格的要先“补课”,经再评估合格后转入整改总结环节。

此次会议上,陈一新提出整改总结环节要聚焦“六项要求”,即保持查纠问题的接续性,发挥英模选树的引领性,增强整改提升的针对性,突出建章立制的长效性,提升评估验收的科学性,提高经验集成的普适性。长安君就此详细介绍。

保持查纠问题的接续性

“转段”并不意味着查纠问题的结束。要坚决克服过关心态、松劲思想、厌倦情绪,做到持续发力、慎终如始,以问题查纠倒逼整改落实。

——持续加力攻坚。目前试点地区还有一些“积案”未办结。要压实主体责任,拿出硬招实招,加快核查进度,确保案件线索全面“清零”。正确运用法律政策,严格履行案件线索查核签字背书程序,确保查核质量。把案件线索查结率作为教育整顿评估的重要指标,各驻点指导组要强化督导,推动任务落实到位。

——紧盯“漏网之鱼”。持续做好举报线索的收集、核查、督办,紧盯重点案件不放松,尤其是涉“伞”涉“网”案件要紧盯不放。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导向,明确时间截止期限,让那些仍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的人彻底抛弃幻想,抓紧争取主动。教育整顿试点结束后,如发现试点地区政法干警有违纪违法问题的,一律依纪依法从严查处。

——防范问题反弹。教育整顿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针对试点期间查纠的问题,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好“后半篇文章”,防止问题反弹、顽疾变异。高度警惕新出现的问题苗头,抓早抓小,果断施策,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发挥英模选树的引领性

政法队伍在和平年代是流血牺牲最多的队伍,涌现出了一大批英模人物,他们的事迹感天动地,值得大力弘扬。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让全社会认识到政法队伍主流是好的,害群之马只是极少数。大力选树政法英模,弘扬正气,鼓舞士气,树立政法队伍高大正面形象。

——把握好“时”。近期要集中推出一批过得硬、叫得响的政法英模,与前期曝光的反面案例形成强烈对比,切实增强宣传效果。各试点地区要统筹安排,与中央政法单位正在组织的英模典型宣讲形成互动,形成强大声势。试点工作结束后,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英模选树宣传工作,持续奏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把握好“度”。选树那些事迹可信、形象可亲、品格可敬、精神可学的英模和先进典型,让大家感受到英模就在身边、榜样就在我们中间。采取“身边人讲身边事”的方式,让政法干警和人民群众近距离学习英模的事迹,产生更强烈的认同感。

——把握好“效”。组织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等活动,面对面传帮带,使政法干警心灵受触动、行动有标杆。用好政法英模资源,大力弘扬英模精神,营造比学赶超氛围,真正把英模精神转化为推动教育整顿的内生动力。

增强整改提升的针对性

教育整顿关键在于找准和解决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问题作为实践落点,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推动政法队伍建设健康发展。

——分类建好问题台账。全面梳理试点期间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案件评查暴露的死角盲区问题、顽瘴痼疾整治遇到的痛点堵点问题,分门别类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列出整改清单,做到即查即改、限期整改。

——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凡列入台账的整改问题,务必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指导组要严格把关,确保问题找得准、整改有实效。

——精准施策发力。对整改的问题,要深刻剖析产生根源,找出教育管理监督中的短板漏洞,做到有的放矢。试点地区、试点单位要拿出整改方案,能及时整改的,限期整改到位;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要明确阶段性目标要求,加强跟踪问效,一抓到底。整改情况要及时报全国试点办,全国试点办将适时组织“回头看”。

要突出建章立制的长效性

制度机制建设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制度不在于多,而在于管用。要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统一,通过务实高效的建章立制推进政法队伍建设规范化、法治化。

——突出全面从严,做到全覆盖。结合教育整顿集中整改,对照党中央近期出台的一系列管党治党法规制度,修订完善政法机关铁规禁令,更好地靠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尤其要针对执法司法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教育管理监督中的薄弱环节、长期没有解决好的死角盲区,加快建立完善监管制度,确保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实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突出化繁为简,做到少而精。制定规章制度,要克服形式主义,力求简明扼要,以便于执行。把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摆在突出位置,向重点环节发力,向关键的人、物、事、权聚焦。在关键性改革上求突破,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机制、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机制。

——突出刚性管理,做到严执行。制度定了就要严格执行,决不能以权势大而破规、以问题小而姑息、以违者众而放任。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坚决防止制度成为摆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深入推进“一案双查”,以清单明履责、以督考促尽责、以问责惩失责。

提升评估验收的科学性

评估验收是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的必经程序。要精心做好评估验收工作,凝聚各方智慧,做到“收好粮”“归好仓”。

——科学制订评估方案。评估验收工作由驻点指导组会同试点地区组织实施。总的原则是,导向清晰、聚焦效果,重点突出、务实管用,简明扼要、便于操作,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评估验收方案报经全国试点办同意后执行。

——有效发挥评估效力。既要评估试点地区、试点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也要评估“条块”协调督导情况,更要评估全流程全环节中“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的质效。在试点单位自评、领导小组复评、驻点指导组评估的基础上,由驻点指导组形成评估意见,报全国试点办备案。通过评估验收,要发现一批典型,掌握一批经验,同时要查漏补缺、巩固成果。

——开门验证整治成效。坚持开门搞评估,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集思广益,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监督员现场评估,开展指导组暗访评估,还可实行第三方机构评估,更好检查整改的实效性、检验评估的准确性。用好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展示试点工作成效。

提高经验集成的普适性

各驻点指导组、试点地区、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系统集成试点经验,把经过实践检验的好招、实招推出来,为全国铺开教育整顿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确保“立得住”。坚持实事求是,经验有多少就多少,不要拔苗助长,不可滥竽充数。试点地区、试点单位经验材料要报驻点指导组审核把关后,报送全国试点办。

——做到“学得来”。经验材料既要有代表性,又要可推广,不要刻意追求“高、精、尖”。经验集成要接地气,做到务实管用实用,让人一目了然、一看就懂、拿来能用、易于操作。

——能够“推得开”。驻点指导组要会同试点地区、试点单位着眼于教育整顿全面铺开后可复制可推广,聚焦教育整顿试点全流程,总结提炼出各个环节的好做法好经验,总结提炼出条上指导、块上推动、条块结合、驻点指导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即将进入最后环节,务必压紧压实试点地区党委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有序的工作格局,为教育整顿提供有力保障。中央政法单位要继续加强条线指导,驻点指导组要继续发挥指导把关作用。协调纪委监委、组织部门以及税务、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继续给予支持,不断巩固和提升教育整顿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