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房屋租赁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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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官网5月19日下午发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住建部称,立法是为了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规范住房租赁和销售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交易安全。

规范租赁市场,现行法规有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该《办法》由住建部颁布。此次征求意见,标志着租赁立法即将升格至国务院条例。

财新记者梳理发现,针对房东随意赶人,租金逐年上涨等房东强势行为,《征求意见稿》提出多项措施保护承租人权益。

《征求意见稿》提到,鼓励租赁双方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对于个人房东,双方签三年以上租赁合同时,政府应该给予政策支持。未明确租赁期限时,出租人解除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出现违规行为,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解除住房租赁合同。

对于房东是租赁企业的,《征求意见稿》提出,租期不得低于三年,承租人另有要求除外。

《征求意见》规定,承租人应当按月支付租金,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限制租金上涨: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同时,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分区域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

此外,《征求意见稿》承认了“二房东”的合法性。即,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转租住房;未约定的,承租人转租住房,应当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当自然人转租住房达到一定规模时,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由各级政府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链家董事长左晖近期公开表示,租赁立法要支持各种性质的物业进入租赁市场,加大租赁供应。据链家统计,目前北京只有1亿平方米的租赁供应,人均租赁面积仅13平方米。

中国的租赁业务尚有巨大空间,即将享受政策红利。据链家测算,2016年全国有17万亿元的住宅成交额,只有1万亿元的租金总额。而到了2030年,中国的租赁人口将达到3亿人,租金规模预计达5万亿元。

2016年下半年以来,监管层已释放出“加大扶持租赁业务”的信号,提出了“购租并举”的目标。

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要求加快培育租赁市场,鼓励房企出租存量商品房。

2016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加快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

2017年2月,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购租并举是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住房租赁市场是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的重要渠道。

(来源:财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