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國強:港法律"去殖民化"以基本法為依歸

大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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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據大公網報道,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指香港出現“去中國化”及未能依法實行“去殖民化”,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回應指,現時每次通過法例都會審視會否與基本法有衝突,最重要的始終是以基本法為依歸。

對於香港應該就哪些法律條例“去殖民化”,袁國強昨日向記者表示,他認為,香港可以用什麼法律和適用什麼法律,應該根據基本法。他表示,現有的法例,特別是在1997年回歸後由立法會通過的法例,每一次都會審視是否和基本法有衝突,一定沒有衝突後才會通過和實施。袁國強又指,殖民地的有些制度,例如普通法制度和司法制度,在回歸後仍然沿用,“當然不是每樣東西也要改,有優勢的、會令香港繼續向前行的需要保留,與基本法有矛盾的需要處理”。袁國強強調,在回歸後最重要的始終是以“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為依歸,他亦相信香港人和中央也會根據基本法處理香港事務。

張志剛:針對“戀殖情緒”

行政會議成員張志剛認為,陳佐洱的“去殖民化”言論,不是針對司法制度,而是針對“戀殖情緒”。他表示,陳佐洱的講話是認為香港太集中政治爭拗,花太多時間在權力鬥爭,應集中力量處理經濟民生問題。對於部分港人在反水貨客行動中舉龍獅旗抗議,張志剛指出,市民應針對事件的本質去解決問題,揮動不合適的政治旗幟,會產生負面政治含義。

行政會議成員、民建聯主席李慧瓊認為,陳佐洱對“去殖民化”的看法不是去掉全部殖民的東西,陳佐洱在講辭中亦有充分肯定過去設置的優點,是本港成功的關鍵優勢,保留殖民管治制度中好的東西例如法治、廉政公署等,是合理的。李慧瓊又指出,殖民管治一定是去國家、去民族意識的,令普遍市民對國家、國情、政策等認識不深,對香港的發展沒有好處。

李慧瓊說,香港是國際化城市,大部分價值觀取態傾向西方,她認同民主是好制度,但不是唯一標準,港人要思考,不是所有東西都適合套用在香港,亦不應該全面否定國家的一套,不要凡是好的都是西方的,凡是不好的都是“中國製造”,這可能就是中央擔心的“去中國化”。她認為,面對“去中國化”的情況,加強中國歷史教育是大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