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審大法官馬道立:基本法是香港基石

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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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日前駁回兩名辱國侯任議員有關立法會議員資格的上訴。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1日表示,香港基本法是香港的憲制性文件,其中規定法律面前必須人人平等,而法官與法院一直恪守本分,以及會繼續落實香港基本法的憲制要求,並強調這是香港社會的重要基石,是恒久不變的法律根本原則,絕不會有所動搖變更。他指,部分人只顧個人的權利與自由而忽視他人,而年輕人即使心存迷惘,亦不應將問題無限放大,認為要尊重彼此的意見,否則社會會變得無法互相包容。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馬道立1日獲香港中文大學頒授榮譽法學博士。他在致辭時表示,這項殊榮不只是彰顯其個人成就,其意義在於認同法律在香港社會中擔當重要角色,以及司法機構所履行的職責。

他表示,法律體現對個人及他人權利與自由的尊重,法律必須同時保障他人的權利,但部分人總是只顧個人的權利與自由,輕忽對待甚至完全忽視其他人的權利與自由,“有時候人們因各自本身的利益不同而取向各異,但儘管如此,大家亦必須尊重彼此的意見,否則,無法互相包容的風氣將會在社會上蔓延。”

堅守法治基石 絕不動搖變更

馬道立強調,香港一向重視平等,法律的應用與執行亦以此為重要依歸,而香港基本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性文件,其中明確闡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基本政策,其中最少有兩項條文,包括第25條及第39條,規定法律面前必須人人平等,故香港法官及法院一直把貫徹平等理念視為己任,“我相信香港法官與法院均一直恪守本分,並會繼續落實這個基本法的憲制要求。這是本港社會的重要基石,是恒久不變的法律根本原則,而絕不會有所動搖變更。”

“核心價值”須相互尊重

他說,包括香港在內的任何社會,只要視尊重與尊嚴為其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均會將法治視為其核心價值之一,並指“核心價值”一詞近年來常被提及,他個人認為“核心價值”是指社會上各人尊重個人及他人權利與尊嚴,而且視為必須的價值觀念。

勿因冒險惶惑 無限放大問題

馬道立提到,他自己3年前在中大演講時,提出了一個問題:“50年後會怎樣?”他指,年輕人有衝勁,愛拚搏冒險,有時卻難免感到惶惑,可能會對國際或本地一些事件心存迷惘,但不應將問題無限放大,“因為從歷史可見,世上幾乎沒有克服不了的挑戰。只要人人堅守基礎原則,問題終究會迎刃而解。”

他強調,教育是社會上另一項重要基礎,助人開闊視野,聆聽不同意見,建立同理心,更讓人開闊胸襟,從而學會包容、尊重及互相體諒,而這些都是一個優良社會應具備的特質。

(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