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島初步聆訊:仍未確定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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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日,消防員在“南丫IV號上。 新華社記者呂小煒攝。

2012年10月1日香港南丫島附近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5日進行初步聆訊。特區政府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在初步聆訊中,要求將確定事故起因的聆訊部分押後到明年1月份進行,委員會將於7日決定是否接納申請。

初步聆訊於當日早上10時在舊政府總部進行,由於初步聆訊向公眾人士開放,部分市民一早到場旁聽,委員會在初步聆訊開始前先為海難死者默哀。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在委員會上表示,由於警方對撞船事故的刑事調查已接近尾聲,將於明年1月份決定是否提出刑事檢控,由於擔心相關刑事檢控可能會受到委員會聆訊影響,因此向委員會申請將聆訊中涉及撞船事故起因的證據押後到1月份再處理。委員會主席倫明高法官在聽取各方意見後宣佈,將於7日早上決定是否接納刑事檢控專員申請。據了解,委員會正式聆訊將於12日展開,委員會聆訊證人名單共有42人,包括政府人員、專家及撞船事故中的乘客。

2012年10月1日,香港南丫島附近海域發生撞船事故,導致載有3名船員及124名乘客的南丫4號迅速下沉,造成39人死亡,近百人受傷。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10月22日委任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委員會職權範圍包括:確定事故的起因並就此作出適當的裁斷;考慮及評核香港有關載客船隻的一般海事安全情況及現時監管制度是否充足;以及若有需要,就所需措施提出建議以防日後再發生相類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