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中國修補疫苗監管漏洞 恢復公眾信任

參考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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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據參考消息報導,境外媒體稱,中國日前公佈了國務院關於修改《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決定。據信,這主要是針對前不久山東非法經營疫苗案暴露出來的問題。

據英國廣播公司網站4月25日報道,該決定主要完善了第二類疫苗的銷售管道、冷鏈儲運等流通環節的法律制度,建立疫苗全程追溯制度以及加大處罰及問責力度等。

報導稱,決定改革了第二類疫苗的流通方式,取消疫苗批發企業經營疫苗的環節,明確將疫苗的採購全部納入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同時,還將實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在購進、接收等記錄方面,做到票、賬、貨、款一致。

此外,決定還增加了地方政府及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的規定,並完善了與刑事責任的銜接。

報導稱,此前的疫苗醜聞引發了民眾的憤怒,也暴露了中國這個世界第二大藥品市場監管的弱點。

中國2005年頒佈實施了《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將疫苗分為第一類疫苗(免費疫苗)和第二類疫苗(自費疫苗)。其中第一類疫苗由省級疾控機構採購並逐級向下分發,流通過程較為規範;第二類疫苗則有多種流通方式,接種單位可以自主採購。

而出現問題的疫苗主要為第二類疫苗,因為其諸多流通環節很容易受到利益驅使而形成漏洞。

中國媒體引用北京中醫藥大學一位講師的話稱,中國對第二類疫苗的監管相對寬鬆,導致第二類疫苗在生產、倉儲、銷售等方面都存在監管真空。但媒體同時引用北京一家醫藥管理諮詢機構負責人的評論稱,除非疾控(中心)不從中掙錢,加強監管者角色,否則只要涉及利益,怎麼都會出現漏洞。

香港《南華早報》網站4月26日發表題為《在疫苗醜聞後,中國禁止藥品批發企業經營疫苗,用行動恢復信心》的報導稱,官方媒體25日報道,中國禁止藥品批發企業經營疫苗。此前發生的疫苗醜聞中,疑似價值約5.7億元人民幣的非法疫苗被賣到多個省份。

據新華社報導,新修改的《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對非法購銷、未按規定儲運疫苗等違法行為提高了罰款金額,並責令違反規定的政府官員引咎辭職。

中國正在推進雄心勃勃的醫療改革,但疫苗醜聞凸顯了這個世界第二大藥品市場在規範供應鏈方面所面臨的挑戰。修改後的條例嚴格了第二類疫苗的流通管理要求。

根據修改後的條例,自願接種的第二類疫苗將由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組織在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集中採購。由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向疫苗生產企業採購後供應給本行政區域的接種單位。

醫院、診所和政府衛生管理部門必須更好地記錄採購和庫存資訊,疫苗儲存、運輸的全過程應定時監測、記錄溫度。疫苗生產企業和接種單位等應當記錄疫苗的流通、使用資訊,實現疫苗最小包裝單位的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全過程可追溯。

在疫苗醜聞後,已經有357名公職人員受到懲處。此次事件涉及數億元人民幣的非法疫苗交易,這些未經嚴格冷鏈存儲運輸的疫苗被銷往多個省份。

報導稱,疫苗醜聞引發公眾的憤怒,衛生部門試圖恢復公眾對疫苗的信任。國家衛生計生委新聞發言人毛群安說,免疫規劃工作是預防、控制、乃至消滅傳染病最經濟、安全和有效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