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立法沒收難民財產 引發國際爭議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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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記者鄭思遠)丹麥議會26日通過一項有爭議的法案,授權當局沒收入境難民攜帶的現金和貴重物品,用於支付他們在尋求庇護期間的食宿費用。

媒體評述,丹麥這一政策旨在回應國內民眾對難民潮的擔憂,阻止難民持續湧入,同時也表明歐洲國家整體上對難民的態度趨於強硬。

“珠寶法案”

這項法案由丹麥執政黨自由黨提出,得到反對黨社會民主黨、反移民的丹麥人民黨支持,被媒體戲稱為“珠寶法案”。

丹麥議員當天以81票贊成、27票反對的投票結果通過這項法案,授權丹麥警方對進入丹麥尋求避難的難民進行搜查,並沒收難民隨身攜帶的超過1萬丹麥克朗(約1453美元)的現金或貴重物品。

根據丹麥移民部門的說法,有“特殊紀念價值”的物品,如“結婚戒指、訂婚戒指、全家照、裝飾品和獎章”不包括在內,“手表、手機和電腦”則在沒收之列。

“我們討論的是真正的大遷徙,”丹麥移民部門發言人馬丁·亨裏克森說,“有很多事需要做:我們需要更多的邊境控制,我們需要更嚴格的移民政策。”

對於為何提出這一法案,自由黨方面解釋說,這是與丹麥國內福利政策保持一致。根據規定,丹麥人如果希望享受困難救濟,不得擁有價值超過1萬丹麥克朗的資產。自由黨發言人雅各布·埃勒曼—延森說:“我們只需要你為住宿和食物支付一定的費用——無論你是丹麥人還是難民——所以你必須(支付)。”

右翼丹麥人民黨發言人更是放言,希望丹麥這一做法能夠在歐洲引發“鏈式反應”,強化移民政策,“保護歐洲文化”。

事實上,丹麥並不是唯一向難民征收費用的歐洲國家。瑞士要求難民在抵達時申報財產,當局可以收繳任何價值超過1000瑞士法郎(約996美元)的物品。2015年,瑞士當局從112名難民身上沒收21萬瑞士法郎,大部分都是現金。

此外,荷蘭、德國巴伐利亞州都在向難民征收數額不等的費用。

招致批評

這項法案還規定,丹麥政府對難民的救助支出將縮減10%、難民申請家庭團聚所需等待時間由原來的一年延長至3年。新法案預計將於近期由丹麥女王瑪格麗特二世簽署後生效。

丹麥去年接收了1.5萬名難民,今年預計接受難民人數將達到2萬。隨著難民持續湧入,加上歐洲多個國家發生有關難民的負面新聞,丹麥民眾對於難民問題尤為擔心。而這也是新法案得以通過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人們的印象中,丹麥長期推行寬容、促進自由等價值觀,但針對難民的新法案卻招來不少批評。

聯合國秘書長發言人斯特凡納·迪雅裏克表示,歷經艱辛到達歐洲的人“應受到同情和尊重”並給予足夠的人權。

丹麥紅十字會秘書長安諾斯·拉德卡爾說,這項法案“實在令人不安”,“想象一下,你從戰區離開家園親人,在丹麥的村莊或難民中心等待家人三到四年,還不能見面”。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認為,丹麥這項政策反映出面對曆史性的難民大潮,歐洲國家整體上態度趨於強硬,瑞典等多個國家已經相繼出臺針對難民的限制政策。

難民抱怨

對於丹麥這項法案,24歲的阿富汗難民費拉多·費羅赫抱怨說:“我不認為哪個到這兒的(難民)會有1萬克朗,因為如果我有1萬克朗我就不會來這。”

一名敘利亞難民對CNN說,由於丹麥設置的苛刻條件,她不打算留在這個國家,因為給仍在敘利亞的9歲女兒申請移民資格需要許多年,“有時我對朋友說,我害怕如果我死在這兒,我女兒都不知道她媽媽埋在哪”。

甚至還有人將丹麥新規與德國納粹在曆史上收繳猶太人財產的做法類比。72歲的丹麥難民中心志願者維布克·凱森說她得知這一消息時感到“震驚”,“因為我是德國人,我立刻就想到我們的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