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元淳性骚扰案当事人被称作“宣称的受害者”,韩执政党被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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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元淳前秘书方面召开记者会。

韩国政府青瓦台、执政党共同民主党和首尔市政府将指控已故前首尔市长朴元淳性骚扰的受害人A某称为“宣称受害者”。对此,女权组织和法律界普遍表示这一叫法十分“生硬”。

据立场偏右的韩媒《中央日报》16日报道,多位进步阵营政治人物使用“宣称受害者”一词指代A某。如共同民主党党首李海瓒说:“我们对宣称受害者经历的痛苦表示深深的安慰,再次表示深切的歉意。”首尔市政府发言人也说:“防止宣称受害的员工受到二次伤害,将是我们最优先的工作。”虽然此类表态强调对受害者的共情与保护,但都采用了具有争议性的“宣称受害者”措辞。

报道引述一位专业代理刑事案件的律师表示,诉讼中并不存在“宣称受害者”这个概念,只要提出指控,调查机关就会将控诉者叫做受害人。根据韩国法律,受害者只要提起控诉,就是“起诉人”。如果被指控的人进入法庭审判程序,起诉书上就会使用“受害人”这个叫法。即便被指控性侵的人最终被法院判决无罪,判决中也会使用“受害人”这个叫法。报道称,2018年在前任忠南知事安熙正案中一审宣判安前知事无罪的判决也将控诉人金智恩叫做“受害人”。

另外,法律界有意见认为,即使不经过“起诉”的司法程序进行判定,人们也通常使用“受害人”的叫法来指代揭发性侵受害事件的人。

《中央日报》引述专业代理“MeToo”案件的一位律师说:“使用这个叫法的出发点是由于被指控人已经死亡,根据无罪推定原则,指控的事件无从确认真伪。但这个叫法除了本身并不是法律名词以外,还暗含着 ‘宣称受害只是你个人的单方面主张,我还不能相信’的潜台词。这一措辞需要斟酌是不是有否认受害人所述情况的真实性和可信性的含义。”另有女权主义人士质疑“光明正大”的指控何以变成“宣称”。

立场偏左的韩媒《韩民族日报》15日报道引述40多岁的受访者李某说:“无论看到共同民主党代表李海瓒面对记者有关党内应对计划的询问大发雷霆,还是看到前忠南知事安熙正母亲灵堂前摆放的文在寅总统的花圈,都会感受到那些被称为‘民主进步阵营’的人士在性别敏感度上何其落后,就无法抑制心头的愤怒。”

朴元淳的突然离世与背负的性骚扰指控让共同民主党显得狼狈。韩国目前由来自进步阵营的共同民主党执政。“进步价值”、“性别平等”本是进步阵营的标签,朴元淳作为进步政党高层人物长期以来也是积极推动两性平等、女性权利的代表性政治人物。来自保守阵营的在野党未来统合党便多次就该问题责难共同民主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