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将对隐私权、外卖小哥合法权益保护出台司法解释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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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在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指出,今年是民法典实施的第一年,最高法将结合民法典具体规定,对保护隐私权、外卖从业者合法权益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

贺小荣表示,我国在保护人格权上经历了漫长的发展时期。“上世纪80年代,我们要保护一个老百姓的隐私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有通过公民名誉权间接保护隐私权。2010年起草颁布的侵权责任法,第一次出现了隐私权的概念。”

贺小荣称,结合大量司法实践表示,目前关于人格权最突出的,老百姓最关心的是隐私、个人信息和数据三个方面。他以上海可视门铃案为例,解读法院对隐私权案件的处理方式。

2020年,陆某在家门安装了一款可视门铃,但刚好正对着邻居张某的卧室和阳台,张某认为对方侵犯了自己的隐私,但是陆某称安装门铃只是为了自家安全,其中拍到的画面模糊,没有侵犯隐私。上海市青浦区法院认为,门铃拍摄的内容尽管模糊,但依然可分辨室内活动信息,构成侵犯隐私,应当拆除。

“由于隐私权是新类型的具体人格权,在理论研究成熟、司法实践经验丰富的前提下,最高人民法院将会择机制定有关隐私权保护的司法解释,不仅可以指导法官办案,也可以规范社会大众的行为。”贺小荣说。

对于新生的互联网平台从业者,贺小荣表示,首先要正面看待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巨大贡献,“当下我国的快递小哥有350万人、外卖骑手600万人、滴滴司机270万人,加上各类主播等超过2000万人,他们为社会创造了巨大价值,应该保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

贺小荣认为,互联网平台灵活的用工方式突破了过去的劳动关系,如果用过去的劳动法处理将面临很多困难,“对于产生劳动纠纷的案件,我们提倡根据工作时长、劳动工具、惩戒措施等,综合考虑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

此外,贺小荣谈到现在的外卖骑手、快递小哥面临很多问题,甚至去年还发生了外卖骑手自焚的恶性事件。人民法院既要要求互联网平台履行安全保障的责任,为他们购买保险,分担这种损失和风险,同时也要帮助从业者严守交通法规等。最高人民法院综合目前掌握的大量案例,下一步将出台关于外卖小哥的司法解释,保护好各方权益。